5月10日深夜有博主发帖称,全国最幸福的退休人员,绝对是广东深圳这一对夫妻!



近日,深圳法院发布了一则个人破产公告:深圳一对退休夫妻,简直就是凤雏卧龙,他们加起来月收入1.2万元,竟然负债高达1.2亿元!

他们的银行卡余额大约有6万元,房子铺子加车子价值不到500万,这么高额的巨债,他们怎么能还得上?本来两人每月1.2万元,可以尽情享受退休生活,安享晚年了,不知道为什么非要走此险路?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一对月收入1.2万元的退休夫妻,申报了超过1.2亿元的债务。



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公告中看到,63岁男子刘某和62岁的牛某为夫妻关系,两人均申报目前退休状态,其中妻子牛某申报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房产2套,估价合计44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22096.2元。丈夫刘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商铺4套,估价合计50万元;名下登记有车辆1台,估价16000元;银行存款余额42811.65元

牛某申报的负债约54088034.87元,刘某申报的负债约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债务合计约126886132.12元。



从这则报道的核心要点,就是近日,深圳这对老年夫妻平均月收入6000多元,存款加起来不到7万元,却拥有440万元的房产和50多万元的商铺,还欠下了高达1.2亿元的债务,如今老两口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对此,有网友表示震惊,怎样才能凭空借到1.2亿,想学,还不上也不要紧,因为可以申请破产,还可以获得基本生活费,不借,连基本生活费都难。

有网友直言,希望破产法不要成为老赖的避风港,成为他们逃脱责任的工具。

  • 那什么是“个人破产”?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杨江苏律师表示,个人破产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如何才能达到受理条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但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杨江苏表示,个人破产条例保护的是诚实而不幸的人,尤其是创业失败或者因为不善财务管理的人。“即使一时因债务压身,《破产条例》还能托底,不会让他们陷入万劫不复、没有任何人生希望的地步。”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热议,就是债务与资产巨大的落差感。老两口欠了上亿元的钱,却只开价值1.6万元的汽车。

可以肯定,这两口子不是一般人。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别说负债1.2亿,就是负债几十万几百万都很难,因为压根没人会借你这么多钱,包括银行。现在申请银行贷款审核的很严格,没有资质的话,根本从银行贷不出来。

目前两个人已经被中级法院立案审查,毕竟申请个人破产也不是谁都能申请的。

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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