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工作方式特殊、技术含量高,稍有不慎便会导致严重后果,所以国家明令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泰州市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同时,做到重大隐患“零容忍”。现曝光5起无证特种作业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案例1:

机械厂人员无证氩弧焊

2025年3月14日,泰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泰州市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核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焊接区域焊工占某、张某等2人正在使用氩弧焊机焊接不锈钢汽车零部件,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占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张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结合处罚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船厂外包队人员无证热切割

2025年2月17日,靖江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湖口县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外包队进行举报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外包队员工朱某正在进行热切割作业,切割物件为余量条,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朱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靖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结合处罚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电气厂人员无证焊接

2025年2月18日,泰兴市应急管理局对泰州某电气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桑某正在2号车间进行电焊机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江某正在使用乙炔氧气进行补焊作业。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未查询到二人的相关信息。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兴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结合处罚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金属制品厂人员无证激光切割

2024年12月27日,兴化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1名特种作业人员在激光切割车间进行激光切割作业,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显示其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兴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结合处罚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船厂外包队人员无证焊接

2024年11月28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泰兴市某船舶有限公司外包队开展举报核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外包队1名特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查询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该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并结合处罚裁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意义与影响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危害类型与一般劳动者有较大差别,例如,电焊工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包括高温烫伤、中毒、触电等,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还有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不仅对作业者本人还可能对其他人员及设备设施造成较大危害。企业在聘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同时要对照《特种作业目录》认真核实工艺是否属于特种作业,切实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途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官网——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

2、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公众号内进行扫码查询或输入查询

▍文章来源:泰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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