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很多人喜欢用“踩缝纫机”指代罪犯监狱服刑。
对此,或许有人不解:电视上都演了,犯了罪的人,明明是在监狱的大铁栅栏房间内坐着,却为何被人们指代为“踩缝纫机”呢?
大家有所不知的是,人们之所以习惯性的将蹲监狱行为,称之为“踩缝纫机”,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当下监狱的主流劳改项目是服装生产,而不是其它。
对此,也许还会有人疑惑:监狱的劳改项目为何大多会选择服装生产,而不选择其他的项目呢?
当下,大多数监狱之所以会选择服装生产作为自己的劳改项目,这也是监狱经过长期的劳改实践获得的经验总结。
因为服装生产有其它生产项目不可比拟的劳改优势。
譬如,生产线够长、生产工序够多、危险性工具少、劳动强度可控、生产活动相对独立等等。
生产线长、工序多:可以有效解决罪犯劳改的岗位问题。同时,还有利于罪犯习艺及出狱后的就业问题。
危险性工具少:在监狱这种环境中,此优势显得格外重要,因为罪犯同普通人比,其危险系数还是比较高的。
尤其是,监狱内罪犯长期形成的野蛮小气候,大幅减少危险性工具的使用,就可以有效减少狱内伤害性案件的发生,以及罪犯自杀自残事故的出现次数。
劳动强度可控:对监狱而言,也是重要的,因为狱内罪犯从年龄上看,有老有少;从体质上看,有强有弱。
如果劳动强度不可控,那么监狱可能就无法很好的兼顾到各年龄各体质的罪犯。
而这里讲的劳动强度可控,主要体现在罪犯生产的任务量上,监狱想增加罪犯的劳动强度,提高任务量即可,反之亦然。
生产活动相对独立:对监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直接减少狱内生产活动同社会面的接触。
众所周知,一些罪犯的“捎买带”行为,尤其是一些越狱事件的发生,与过多的社会车辆及人员进进出出监狱有关。
所以说,加强狱内生产活动的独立性,也是有效减少非监狱因素案件发生几率的重要手段。
让公众感到惊讶和不解的是,当前的监狱内不仅有刑罚的执行机关,也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公司。
二者虽是分置设立,但监狱机关的领导可兼任监狱企业的职务,譬如,监狱党委副书记兼任监狱企业总经理。
所以监狱内不仅有监狱长、政委、监区长等机关职务,还有总经理、副总经理、工程师、财务总监等企业职务。
当然,二者的功能有所不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负责罪犯的教育、改造任务,而监狱企业主要负责的是,为罪犯提供习艺、改造的岗位。
按照有关规定,监狱机关的财务与监狱企业的财务是分置的,前者接受财政全额拨款,后者经营所得需上缴财政。
同时,监狱机关财务,不纳入监狱企业的破产清算范围。
此外,监狱机关与监狱企业各自所隶属的上级单位也有所不同。
各省监狱机关的上级管理单位,一般是省监狱管理局,而监狱企业的上级管理单位,则是本省的监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