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兼职、按日结算,只要绑定银行卡就可轻松赚钱……你是不是在哪儿见过这样的兼职小广告?“高薪”“日结”这些字眼,是不是看着特别心动?可别犯傻,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凭出借一张小小的银行卡,或者一个微信收款账户,就能大赚一笔?


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李某某、曹某某因为提供银行账户从事“跑分”活动被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中旬,曹某某从别人那儿听说了一条兼职赚钱的“好路子”。对方称只要下载一款软件,绑定银行卡,就能拿到好处费。曹某某心里门儿清,这种兼职说白了,就是拿自己的银行卡给别人走流水,而且这些转账资金来源不明,大概率有问题。可一想到那诱人的好处费,曹某某还是没忍住,按照介绍人的要求,下载了指定App,绑定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

从那以后,曹某某每天登录App,点击一个按钮,系统就会自动通过他绑定的银行卡转账。转完账,账户后台就会依照走账比例收到好处费,等攒到一定数额就可以提现。

干了一段时间,某天曹某某发现这款App突然无法登录。与此同时,侦查机关发现有大量涉网络赌博资金通过曹某某银行账户转移,经查,相关资金达人民币几十余万元。2023年11月6日,曹某某被侦查人员抓获。到案后,其基本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细致审查,揪出“漏网之‘鱼’”

随后,案件移送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并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曹某某。从曹某某的供述中,检察官得知其是在一名李姓女子的介绍下干起这份“兼职”的,其间,曹某某收取的好处费通过微信转账与该女子平分。为全面查清犯罪事实,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内容,仔细查看被扣押的手机,在相关数据中发现对应的转账记录,以及曹某某与李某某的部分对话及录音内容。

检察官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系在李某某的指示下,提供自己的银行卡为涉网络赌博资金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二人系共同犯罪。

经审查查明,曹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其名下银行卡被用于结算涉网络赌博资金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已达情节严重。鉴于曹某某犯罪事实已查证属实,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5月11日,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曹某某先行提起公诉,同时向公安机关制发文书,要求侦查人员将同案犯李某某移送起诉。同年5月21日,静安区法院判决曹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5年3月4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间,李某某在曹某某手机上下载安装某软件并绑定曹某某名下的银行卡,后由曹某某操作该软件进行资金转账,从中赚取佣金后由二人分成,其中李某某获利人民币2172元。

2025年3月14日,静安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日前,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什么是“跑分”?

“跑分”就是将自己的名下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提供给他人用于收款、转账,或者利用其他方式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以此赚取佣金。不少犯罪分子为洗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违法所得及收益,通过“跑分”模式,利用不同人员名下个人交易账户层层转移资金,使得赃款难以追踪。

不要轻信“高薪日结”“轻松赚钱”等说辞,切勿出售、出租个人账号。一旦参与“跑分”行为,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洗钱罪等犯罪,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将影响个人征信、就业等重要人生事项。保护好个人账号,就是守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安全!如果发现身边存在“跑分”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文中涉案人物等均为化名)

记者:张琦

编辑:路景斓

图片:图虫创意

通讯员: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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