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大理市委政法委、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FM99.9,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出《城市进行时•政法篇》,本期节目嘉宾: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黄文婷、何颖欣,和您一起关注:警惕!这些金融借款与合同纠纷“陷阱”。
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当下,金融借款纠纷与合同纠纷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黄文婷
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何颖欣
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
金融借款纠纷:暗藏玄机,需谨慎对待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是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因借款合同产生的争议,常见类型包括逾期还款、违约、担保以及合同效力纠纷。当前,民间借贷年利率支持上限为4倍LPR,金融借款利息保护上限为年利率24% 。一些不法分子常以“低息贷款”为诱饵,设置“砍头息”“套路贷”“阴阳合同”等陷阱。例如张某借款10万元,实际到手9万元,法院认定“砍头息”无效,判决其偿还9万元本金及合法利息。遇到此类情况,要保持冷静,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作为担保人,也需明确自身责任,注意签字场景和条款范围,避免因“随意签名”陷入纠纷。
合同纠纷:细节之处见真章
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石,但不严谨的条款往往是纠纷的源头。签订合同时,要审查主体资格,明确权利义务,警惕格式条款。口头合同虽有效,但举证困难,大额交易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合同存在空白处,应画斜线注明“此页无正文”。
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根据实际损失调整,自动解除条款需符合合法性、公平性等要求。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等条件,同时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
金融借款和合同纠纷与我们的生活、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在经济活动中擦亮双眼,避免“踩坑”,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城市进行时
《城市进行时》节目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0:00(首播)
21:00——22: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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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晋恺 陈丝华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