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说人民公社时农民修水库是给钱的。还拿周总理视察密云水库举例说有待遇保障。
可事实到底啥样呢?
咱得好好捋一捋。1958年密云水库动员民工时,国家补助主要改善伙食。
北京日报报道,总理视察后每人每月补贴增9元。这钱可不是工资,是补贴伙食费的明白不。史料里都写着,农民得自带干粮去修水库。
报酬呢,主要是工分和一点生活补助。
有人说记工分回集体能领钱,咋算无偿?这其实是没算明白集体那本账。
集体每年粮食收入就那些,出工种地也给工分。修水库的工分算进去,等于摊薄了整体收入。别的农民反而可能少分,这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当时工分值普遍低,两三毛是常事,五毛算高的。
不少超支户倒欠集体钱,哪能体现劳动价值?说农民受益于水利带来的粮食增产,这没错。
但增产是间接获益,和直接拿钱不是一码事。
前水电部部长钱正英就说过,建国后水利财政支出641亿。建成工程价值约2000亿以上,三分之二是社队出资。社队劳动积累超300亿工日,多数都是无偿的。
这说明啥?
农民不只是出力,集体还贴了不少钱物。比如江西临川县桐源公社,1964年修水库。
国家出3400元,总花费三万,集体出资是八倍。
这样算下来,劳动报酬其实是“名义有偿、实质无偿”。
那些说农民无偿劳动成就前30年水利工程的说法,对不?
这里面的关键,是工分制和集体分配的特点。农民修水库的劳动,没带来外来收入增加。只是在集体内部重新分配,和现在的工资概念不同。
现在回头看,这些水利工程确实造福后代。但不能因此忽视农民当时的付出形式。
钱正英的发言很清楚,社队贡献占大头。300亿工日的无偿劳动,这数字让人感慨。有人可能觉得,工分也算一种报酬啊。
可别忘了,工分换的口粮本就是自己劳动成果。
修水库占用了种地时间,影响个人收入没?这账咋算才清楚呢?得结合当时集体制度看。
现在讨论这个,不是否定水利建设的意义。而是要还原历史,尊重农民的真实付出。
那些说给钱的人,可能没搞清楚补贴和工资区别。也没算明白集体内部的分配逻辑。
人民公社时期的水利建设,是集体力量的体现。但农民的付出方式,确实和有偿劳动有本质不同。
钱正英作为亲历者,她的匡算很有说服力。2000亿投资的三分之二来自社队,这不是小数。
还有300亿工日的无偿劳动,咋能忽视?
现在咱们聊这个,是为了更客观看历史。农民当年修水库,是为了集体也是为了长远。但不能把工分和补贴等同于现在的工资。
那时候的奉献,更多是不计个人得失的付出。
这样的历史,咱们得记着,也得说清楚。关于农民修水库到底算不算有偿,你咋看?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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