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还记得2006年的“彭宇案”?当时鹏宇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却被老太太反咬一口,最终法院判定他赔偿,这个判决引发了轩然大波,虽然最后达成和解,但法官的“按常理推断,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成为了一个长久以来的社会难题!



然而,快过去20年了,社会对“扶不扶”这个问题的讨论还没有结束,就在最近,青岛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大妈转身撞人案”,这不禁让人又想起当年的彭宇案,从而引发了更广泛的讨论,不同的是,这次的案情似乎更为复杂,问题的焦点也不是“扶不扶”,而是“走路时,我们究竟该保持多远的安全距离!”



事件回顾:

刘大妈在街上走路时,突然转身,结果与后面的王某撞了个正着,大妈摔倒后,检查出右股骨骨折,属于10级伤残,刘大妈认为要不是王某在后面撞上自己,也不会受此“灾难”,于是她将忙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总计18.8万元。

然而,王某则认为,如果老太太没有突然转身,他是不会撞到她的,自己并没有过错,完全是老太太自己转身导致的,自己只是恰好在他后面而已!



调解结案

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刘大妈的突然转身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而王某并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因此他也有一定的过错,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男子赔偿老太太7万元。



后续影响

这个案件作为普法宣传,公布后一片哗然,很多人对于这笔赔偿金额和判决结果表示了不满。

以至于有网友说,前有王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一句话让道德水平倒退十年!今有韩法官“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又一句话再次让道德倒退了,这次倒退多少年,无法预料!

韩法官应该是继王法官之后,又一个被世人铭记在心的法官了,也算“青史留名”看吧!青岛中院也因为韩法官这句话,被问得关闭评论区。



青岛文旅躺枪

网友一根筋啊,找不到正主,那就迂回找个主,找到了青岛文旅,青岛文旅现在的状态就是“冰火2重天”状态。

年轻人:我没有7万元,不去青岛





老年人:7万,7万,7万,我来了



很多人有一种感觉,从2006年的彭宇案,到如今的“大妈转身撞人案”,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似乎“谁受伤谁有理”的观念好像没多大变化。

像这样下去,有没有可能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会利用这一点,进行碰瓷行为,就有律师表示,这种判罚“对社会可能会有不良导向”。



想象一下,如果以后大家走路时都得时刻保持安全距离,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是不是就更不敢去扶摔倒的老人了,甚至可能很多人会害怕接触陌生人,生怕被牵扯进类似的案件。

我们不禁要问:这种调解是否会让大家的安全意识变得更加敏感,甚至导致一些不必要的恐慌呢?如果每个人都过于担心“谁受伤谁有理”,是不是就会导致一种逃避责任的心态?



如果在我们自己身上发生类似事件,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呢?

虽然说,这个案件刘大妈和王某和解了,都很满意,表面上看是解决了问纠纷,可是引起的问题却更多了,尤其是让人与人之间本就脆弱的信任又缺失了一点点



法律的根本原则是公正和平等,如果我们陷入“谁弱谁有理”的误区,就会陷入情感和道德的困境,那置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于何处?法律不只是为了解决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而是要为所有人提供公平、正义的保护。



大家对于这个案件怎么看呢?您认为判决的结果是否合理?这种判决是否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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