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法治报》头版、新福建app刊发我院一则因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调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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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平潭法院温情调解止纷争
“多亏法官耐心调解,这面锦旗请您一定收下!”近日,王亮(化名)将一面印有“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平潭法院。一起宅基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官的倾力调解下圆满化解,双方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成为当地村民热议的暖心故事。
法官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做调解确认
纠纷溯源
一纸旧契牵动两代人
2003年,因陈斌(化名)出国工作,将其名下宅基地交由其弟陈武(化名)打理。陈武心想:“哥哥此番一去多年,这宅基地闲置也是闲置,如果以此挣点钱不是更好。”刚巧,陈武的连襟王亮正愁着想买房子。于是,2007年初,外村人王亮便通过陈武,以6.8万元购得陈斌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双方口头订立买卖合同,王亮自行完成房屋建设。2007年,陈斌回来一看,自家的宅基地已不翼而飞。陈斌找到弟弟陈武以及王亮理论,陈武则表示:“我好心打理,你怎么还怪我?”而王亮则坚称交易合规。双方争辩无果,2024年,陈斌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亮返还宅基地。
抽丝剥茧
司法鉴定背后的“破局棋”
抓住根本诉求,才能“对症下药”。案件审理中,双方申请对宅基地现状及房屋价值进行鉴定。主审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司法鉴定只是过程性手段,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确认交易无效。但若只是机械地判决合同无效,对双方的付出成本和邻里情谊都会产生不必要的损耗,不仅需强制拆除房屋、返还土地,更可能引发两家人对立情绪。
“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本案的关键。”主审法官在海坛片区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该宅基地被出售后,陈斌又于2020年自行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证。主审法官还从鉴定机构人员处了解到,案涉房屋现值可能高达数百万元,若拆除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且高额的房屋建筑赔偿金额是陈斌无力承受的。
“不能做劳民又伤财的机械法律裁判。”主审法官决定以鉴定过程为调解窗口期,邀请两家人进行调解。
三轮调解
老宅院里续写“新乡约”
首轮“破冰”。乡贤在村居里地位较高,话语权较重,对于调解乡邻关系发挥着积极作用。于是,主审法官从乡贤着手,邀请乡贤参与调解。“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你们还有姻亲关系,房子的问题大家坐下来好好聊。”乡贤从乡情伦理切入,为双方争取了和平协商的条件。主审法官乘胜追击,与乡贤共同为双方释法明理。在反复、耐心沟通下,双方的态度有所松动,均表示若补偿方案合理,愿意接受法官的调解。
二轮“攻心”。主审法官搬出民法典“无效合同过错责任”,指出双方当年默许交易存在过失。“你不是本村的村民,在法律上,对于村里的宅基地是没有使用权和购买权的。”对于王亮,主审法官从法理出发,告知其对该区域内的宅基地不享有使用权,也不具备在该区域内购买的权利,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系无效,且鉴定房屋的价值和他的预期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另一方面从情理上劝说陈斌:“王亮为新建房屋、修建水电等确实付出了真金白银。你若要回宅基地,这些补偿你得给,而且按现在的市场行情,补偿金额肯定不会低。”
三轮“定局”。在主审法官的多轮劝说下,双方既考虑多种方案下补偿金额的可行性,又顾忌到沾亲带故的姻亲关系,均表示可以让步。最终,以“王亮一次性补偿陈斌5.8万元,未来若征收拆迁,收益归属于王亮”的“折价补偿”方案将此案成功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福建法治报、新福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