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人借着爆吹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来贬低辩证法。就此,写过一篇小文《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打败了辩证法?别逗了!》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或叫逻辑学,分为截然不同甚至相互抵牾的前后两段——《逻辑哲学论》是他前期的著作,提出了“图画说”;后期,他的代表作是《哲学研究》,颠覆前说提出了“语言游戏说”和“家族相似”理论。

在“前期”的《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探讨的核心问题,是“语言是如何可能成其为语言的?”

他曾感到很惊讶——一个人居然能听懂他以前从未遇到过的句子。他在书中对此的解释是——一个描述事物的句子(命题)一定是“实在的一幅图像”——命题显示其意义;命题显示世界的状态。

他认为,所有这种语言的“图式”,和世界上所有可能的状态一定具有同一逻辑形式,它既是“表现形式”,也是“实在形式”。

然而,他认为,这种逻辑形式自身却不能得到说明。不能说明的还有其他一些东西——实在的简单元素的必然存在、思想和意愿的自我的存在以及绝对价值的存在。这些不能说明的东西也不能去想——因为语言的界限就是思想的界限。

于是,他在此书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于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



维特根斯坦相当自信——在出版《逻辑哲学论》之后,他认为已经完成了他对哲学的贡献,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去到小学教书了。

可是,世事难料——没几年后,局面完全反转——维特根斯坦又重回“研究原点”,彻底推翻了自己“前期”《逻辑哲学论》的观点,并在“后期”的《哲学研究》建立起另一种“有高度独创性的思想体系”。

《哲学研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完成于1929-1945年;第二部分写于1946-1949年间。

1945年1月,维特根斯坦曾写下一段“感言”说——

“我在本书发表的思想是我过去16年来(注:1929-1945)进行哲学研究的结晶。它们涉及许多论题:意义、理解、命题、逻辑等概念,数学基础、意识形态以及其他论题。我把所有这些思想写成一些论述,即一些短的段落。”

他的“论述”,是“Bemerkung”和“Remark”这两个词,很类似中文所说的“语录”,与孔子《论语》的体裁很像。

维特根斯坦在这段“感言”中还说——

“我曾几次企图将自己的成果联结为一个整体,然而都没有成功。此后我认识到我永远也不会成功。……直到前不久,我才真正放弃了在有生之年出版自己著作的念头。……我本想写出一本好书来。这一愿望未能实现。然而,我能够改进本书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其实此时,被收入《哲学研究》的第二部分,他还没动手写。

1951年4月,维特根斯坦去世。

1953年,安斯康姆、里斯等整理了维特根斯坦1929-1945年的“语录”作为第一部分,又将他1946-1949年间的写作归拢后作为第二部分,以《哲学研究》为名出版。

上面说到的1945年1月的“感言”,被作为此书的《前言》。



在《前言》中,维特根斯坦说——

“因为自从我于16年(注:1929-1945)前重新开始研究哲学以来,我不得不认识到在我写的第一本著作(《逻辑哲学论》)中有严重错误。”

显然,这个“严重错误”,就是他前期提出的“图画说”。

所以,他决定“重打鼓另开张”——放弃之前的主张,提出完全相反的理论。

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一书中认为,无穷无尽的各种语言用法所形成的“图画”背后,并未隐藏着统一的本质。

就是说,以语言的最小“原子命题”,来揭示世界的本质是不可能的——他在此书第一部分第“13节”写道——

“当我们说:‘语言中的每个词都表示某种东西’时,我们还没有说出任何东西;除非我们已经确切地说明了我们希望作出的是什么区别”。

书中,他举了很多例子。

比如,在第1卷第“50节”中,他说,人们讲到“红色”,认为讲的是颜色,其实包含着“自为自在地存在”的含义,如果再去讲“红色是存在的”,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在这样诸多的举例后,维特根斯坦全新的认知是——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

以自己“后期”的思想反对本人“前期”的思想,在西方哲学或逻辑学界,维特根斯坦算是绝无仅有的一个了。



维特根斯坦用来“批判”自己前期思想的“后期”理论,有两个最关键的“概念”——“语言游戏”和“家族相似”。

关于“语言游戏”,他用相当大的力气来论证——“语言”,是人类的“生活方式”;然而,“语言”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很难证明“词”与“事物”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所以,“语言”不能解释客观的本质,而只是“游戏”。

他说——

“在这种语言游戏中,它不是被表述的东西,而是表述的手段。……看起来似乎一定得存在的东西,就是语言的一部分。它是我们的语言游戏中的一个范型(paradigm),是某种用来进行比较的东西。而这可能是一种重要的看法;但尽管如此,这个看法仍然是有关语言游戏——有关我们的表述方式的看法。”

关于“家族相似”,维特根斯坦认为,在语言的多种用法中,能够发现一些重叠交叉的联系,但是绝对找不到共同的东西,即所谓本质的东西。他称这种重叠交叉为“家族相似”——因为其就像家族成员之间的类似性,其中没有一个特性可称为本质,是毫无例外地大家必须遵守的。因此对其只能举例,而不能下定义。一个词甚或一种语言体系,其用法永远是开放的、变动的。

概括地说,以上便是维特根斯坦“后期”理论的要点。



维特根斯坦在西方现代哲学和逻辑学界的影响,的确颇大。

尤其是“后期”思想,促成了“语言哲学派(Linguistic philosophy)”,亦称“日常语言哲学”或“牛津-剑桥的语言分析哲学”。

从本质上来说,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和由其促成的“预言者学派”,就是西方所称的“哲学的语义学”(以示与“语言学的语义学”相区别)。

《不列颠百科全书》“维特根斯坦”条目说——

“维特根斯坦第二个哲学体系突出的特点是他较注重于揭示概念怎样同行为和反应相联系,怎样同人们的生活当中对概念的表达相联系。他试图根据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根据模糊的精神领域来解释概念的作用和意义。”

这又与心理学发生了联系——所以,整理维特根斯坦遗留著述的安斯康姆和里斯等人,专门把维特根斯坦归于“概念和心理学”的相关“语录”,摘录出来放在了第二部分的最后。

他们在此书《编者的话》中注明:“第二部分的最后一段是由我们把它放在现在这个位置上的。”



《哲学研究》读起来有些“烧脑”,或者称之为很“思辨”。如果耐下性子仔细阅读,倒是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中国先秦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以及庄子所说的“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等论辩。

有哲学界(包括国外)学者认为,维特根斯坦此书,意在摧毁西方“形而上学”哲学的大厦。

如他在《哲学研究》第1卷“第118节”中说——

“我们摧毁的只是些纸牌屋;我们是在打扫语言的大厦,而纸牌屋正是造在这个基础之上的。”

“形而上学”,曾是西方很长时间内对“哲学体系”的代称。这种哲学体系,关注的是世界的本源、主客观的本质、人的认知界限和真理性认识如何可靠等等终极问题。

然而,到了19世纪中期,这种被称之为“古典哲学”终结了——之后,除了辩证唯物主义之外,其他的西方哲学走上了一条“技术路线”——研究证明方法、概念含义、逻辑形式,等等等等。

维特根斯坦是从罗素,深受《数学原理》的影响,第一部著作,可以看作是前书的延展;而其后期,实际上是从数理逻辑分化出来,专注研究“语义”,开创了“语义逻辑”先河。

就现代形式逻辑来说,数理逻辑和语义逻辑贡献不小。

不过,其仍然是形式逻辑。

比如,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所讲“概念”——科学的“地球”概念,是在近现代科学建立之后才形成的,但是,在这之前地球就不存在么?

还比如,人类语言满打满算大约也只有30万年的历史,在人类语言产生和语言概念形成之前,地球、月球、太阳、宇宙,就不存在么?

数理逻辑和语义逻辑,都不可能解决哲学的终极问题。

说到辩证法,现在被一些人污名化为“诡辩论”。其实这些人全错了——从黑格尔开始,辩证法,就即是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人类认知发展的进程,是通过实践连接的主客观的统一,只不过在他那里是“头脚倒置”的客观唯心主义而已。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也好,《哲学研究》也好,始终没有跳脱对“语言”和“概念”的研究,与辩证法所涉及的客观事物及主观认知的发展和统一,毫不搭界。

以他的不论前后哪部著作来贬低辩证法,都无异于“关公战秦琼”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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