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又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新闻:
5月4日下午4点左右,山东滕州市善国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29岁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当日午餐饮酒后,在善国南路南超速、超车时发生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人受伤。肇事司机祭某某被当场控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7mg/100ml,属于醉驾。
真是天降横祸,谁能想到好好的出门,就能撒手人寰?都已经2025年了,满大街都是代驾,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敢酒驾。反正我是很少喝酒,就算是酒后车子在小区停车位我都不敢挪动一下。肇事司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所有的事情最后尘埃落定都要回到赔偿上面来。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我从保险的角度简单解读:
1、醉驾导致事故,车险的第三者险不赔。因为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版第三者险的责任免除规定,酒后驾驶不赔。这个是行业标准,所有保司的车险条款都得符合这个标准。
2、交强险可以赔付,因为交强险只分有责还是无责,不看酒驾。但是酒驾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只愿意赔付医疗费,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才会赔付身故金。不过这个身故金的上限就只有18万,很明显完全不够。而且交强险赔付之后,还会向肇事司机追偿。
3、身故金应该赔多少?一般都是根据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我在网上查询到2024年山东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54062元,20倍即108万。还会计算丧葬费、被扶养人费用。这个是一个人的赔偿金,6个人怎么都得700万了。交强险赔付的18万很明显是巨大缺口,肇事司机如果只能卖房卖车来赔偿。如果没有赔偿能力、没有资产被强制执行,遇难者家属就只能面临人财两空。
4、这种属于意外。如果遇难人员自己有意外险就能赔付。很多100万保额的意外险,一年的保费不到300元。关键是身故金和肇事者的赔偿不冲突,各赔各的。我之前就说过,意外险真的是每个人都应该必备。小到0岁小朋友,大到80岁的老年人。因为日常生活的意外不仅仅是交通事故,还有猫抓狗咬、高空坠物、跌打损伤,这些都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
5、另外除了意外险,还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带身故的重疾险都能赔付身故金。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好好走路、小心翼翼就能避免意外的发生。我只能说保险就是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