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同日因无证被查获并拘留,这事就发生在忻城的樊某和莫某身上,对他们来说这不是“缘分”,而是漠视法律的必然结果。

4月19日上午9时10分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国道242线忻城县红渡镇开发区路段开展执勤,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桂GZR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樊某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查,樊某于2022年9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忻城交警查获过,驾驶证已被吊销。


无独有偶,10时许,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桂BF575**号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莫某也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莫某于2022年8月份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忻城交警查获,驾驶证已被吊销。


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樊某、莫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并拖移机动车的处罚。4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樊某、莫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来宾交警温馨提示:驾驶证被吊销≠可以“无证过渡”!必须重新通过全科目考试,合法取得资格。来宾交警将继续加大对“失驾”人员精准打击力度,请广大驾驶员莫存侥幸!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盘罗婷 编辑:罗雪涛

视频:杨子娆 来源: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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