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瞧

那菜地里面种的是不是罂粟

咱们赶紧上去看看!”

4月25日下午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

北港派出所民辅警巡查时

发现路旁菜地内

挺立着几株可疑的“红花”

经确认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随后,警方对周边

两公里范围内的田间地头

展开“地毯式”踏查

发现了5处非法种植罂粟点

共计铲除罂粟723株

经核实

村民黎某桃非法种植446株

胡某保非法种植153株

胡某珍非法种植107株

胡某池非法种植14株

另有无主罂粟3株


原来

胡某保等人因听信

“罂粟可以治腿疼、腰背疼”

“喂牲畜吃能长得好”等偏方

于2024年5月至10月期间

陆续在自家菜地里

撒下了罂粟种子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私自种植是违法行为”

经过民警普法宣传和批评教育

村民胡某保等人

表示已认识到错误

并懊悔不已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如发现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湖北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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