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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招生工作统一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塘厦镇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户籍生填报公办学校入学(A类)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塘厦户籍适龄儿童。

2.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中心小学、实验小学、林村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二实验小学。

(2)通过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以下简称购买学位)的塘厦镇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学区详见附件3。已在学籍平台有注册信息的申请人,若故意隐瞒学籍信息进行报名的,取消其申请及就读资格。

3.录取原则

按照“划片申请,顺位安排”原则录取。

(1)当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录取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剩余学位优先统筹安排给符合优待政策及人才子女条件的学生。

(2)当一所公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下列顺序依次录取,直至满员:

第一顺序位(A1类):户籍所在社区(塘新社区除外)属于学区内的原籍村民学生;

第二顺序位(A2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及监护人自有住宅均属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第三顺序位(A3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属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第四顺序位(A4类):其监护人一方在学区内有产权不低于50%的自有住宅的户籍学生;

第五顺序位(A5类):有特殊房产(公寓、自建房等)或租住在学区内的户籍学生(含集体户)。

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该顺序位及其后顺序位学生需结合填报志愿、学生入户时间及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购买学位解决。放弃注册或未到安排的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当公办小学无法解决所有报名就读需求时,结合家长填报的志愿,统筹安排到塘厦镇民办学校通过购买学位方式解决。安排原则参照上述第2点。

(4)中心小学仅能接收A1、A2、A3、A4类学生报名。A1、A2、A3、A4类学生未按所属学区填报第一志愿的,如未被录取,直接统筹安排回原学区公办学校。

(5)塘厦户籍学生中,哥哥姐姐已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其亲生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到同一所学校就读(中心小学除外)。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如未能安排,则按原学区学校安排或统一调剂到其他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具有塘厦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志愿填报

公办学校:塘厦初级中学、塘厦第二初级中学、电脑派位。

塘厦镇民办学校(购买学位)。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学区详见附件3。

3.录取原则

按照“划片申请、电脑派位”原则。

(1)划片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户籍学生,可申请就读所属学区学校:

A1类:户籍所在社区(塘新社区除外)属于学区内的原籍村民学生;

A2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及监护人自有住宅均位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A3类:家庭户的户口簿地址位于学区内的户籍学生;

A4类:监护人一方在学区内持有产权比例不低于50%自有住宅的户籍学生。

(2)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抽签)。根据安排完A1、A2、A3、A4类学生划片申请入学后的剩余学位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剩余户籍生参加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实施方法将另文通知。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放弃注册或未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3)当划片申请及报名参加电脑派位总人数超出两所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总数时,由教育管理中心优先安排A1、A2、A3、A4类学生就读;剩余学生则按照“家庭户优先、集体户次之”的原则,根据同类型户籍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加电脑派位名单;未能参加公办初中电脑派位的学生,则按志愿、户籍类型及入户时间先后顺序,通过购买学位方式统筹安排至民办学校。

(4)A1、A2、A3、A4类学生未按所属学区填报志愿学校的,直接统筹安排到原学区公办学校。所有类型学生须选择电脑派位志愿方可参加电脑派位。

(5)塘厦户籍学生中,哥哥姐姐已在公办初中就读的,其亲生弟弟妹妹可向教育管理中心申请就读同一所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双胞胎如果电脑派位派到不同学校的,可向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调剂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三)起始年级(一年级、初一年级)报名录取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先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简称“市平台”,网址:https://zs.dg.cn或“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完成报名并获取市报名号,再登录“塘厦镇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登记平台”(简称“镇平台”,网址: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信息、补充上传入学资料及填报志愿。教育管理中心及各公办学校地址、招生电话详见附件1。

2.初审结果公布

网上报名截止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市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并进行“网上确认”。完成“网上确认”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务必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市、镇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可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3.志愿填报及上传入学资料

(1)家长在镇平台报名期间,可直接填报我镇公办学校志愿(含购买学位)。

(2)家长需在2025年5月29日10:00-6月6日17:30期间登录市平台完成志愿确认。家长可根据需求,自选填报“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自费)”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

4.公布录取结果

2025年7月3日市平台公布起始年级学位安排情况,家长可登录市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注册缴费

(1)学生注册缴费。2025年7月5日-7月7日学生家长根据市平台录取结果,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注册缴费时,须向注册学校提供招生平台显示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在2025年7月8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6.学位补贴申请

招生平台报名时间截止后新增入户、未按时报名或放弃公办学位未注册的,可申请学位补贴,待2026年秋季学期再申请公办学校插班。此类学生请自行联系报名就读我镇民办学校(自费),并在2025年8月15日-8月31日登录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申请学位补贴。

(四)非起始年级招生及报名录取流程

1.受理对象

(1)年满6周岁且符合义务教育阶段相应年级入学年龄要求,在外市、外镇或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常学籍塘厦户籍学生。

(2)已在本镇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如下情况的:

A.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但安排到不同公办小学就读的塘厦户籍学生。

B.已在公办小学就读,且户籍地址已迁入监护人自有房产(住宅)地址(监护人一方产权不低于50%)的家庭户塘厦户籍学生。

C.因居住地址变更申请转学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的塘厦户籍生。

2.录取原则

小学:公办学校优先安排A1、A2、A3、A4类户籍生,如该年级剩余学位不足,则通过购买学位或提供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初中:统一通过购买学位或提供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1)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但未能安排入读本镇公办学校的,直接在本校或教育集团通过购买学位方式解决(以报名时学籍系统认定为准)。

如申请人数超出该校或教育集团购买学位计划,小学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小学(非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购买学位解决;初中则通过申请学位补贴解决。

如学生申请转学到非同一教育集团民办学校,则只能通过申请学位补贴解决,待下一学年度视购买学位计划情况再申请。

(2)在外市、外镇就读且未能安排入读本镇公办学校的,在优先安排完已在本镇民办学校就读的户籍生购买学位后,再统筹安排到仍有购买学位计划剩余的民办学校就读。如当年购买学位计划已用完,则通过申请学位补贴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待下一学年度视购买学位计划情况再申请。

(3)已在公办学校就读但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无法享受购买学位。(以报名时学籍系统认定为准)

(4)兄弟姐妹已分别就读两所公办初中的,不做调剂安排。申请同一学校就读的亲生兄弟姐妹,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小学统筹安排到学生所报读年级均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初中统筹安排到民办学校购买学位解决。如未能安排调剂,待下一学年度视学位情况再申请。

3.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登录塘厦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入学资料及填报志愿(无须注册登录市平台)。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公办学位及购买学位资格。

4.志愿填报

可提供填报志愿的公办学位(含购买学位)学校及年级,以镇平台选项为准,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申请人,不得故意申请留级重读。如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其申请及就读资格。

5.录取结果

插班生安排结果、到校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以镇平台公告或各公办学校通知为准。

6.学位补贴申请

镇平台报名截止(2025年5月14日)后,新迁入户籍者及逾期未报名的,可申请学位补贴 ,待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插班。此类学生须自行联系报名就读我镇民办学校(自费),并在2025年8月15日-8月31日期间登录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申请学位补贴。

(五)户籍残疾儿童及特殊儿童入学申请

塘厦中心小学、塘厦初级中学现有特教班已满员,2025年秋季无对外招生计划。本学年新增残疾及特殊户籍儿童,采用送教上门及随班就读方式进行安置。

1.家长可申请入读市内特殊学校,如未被录取,则转由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就近安排普通学校接受特殊教育。

2.未申请入读市内特殊学校的,可通过认定残疾儿童或特殊儿童,申请接受特殊教育,具体步骤如下:

(1)家长需按照户籍生正常流程网上报名,由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户籍生录取原则安排学位,家长按时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注册后,家长持相关证明(残疾证、市三甲以上医院证明及相关就医资料)向录取学校教导处提交特殊教育安置申请。经市、镇两级特殊教育专家评估后,认定其残疾或特殊程度。

(3)符合就读特教班认定条件的,如当年特教班有学位对外招生,则参照户籍生录取原则优先安排学区内儿童,直至满员;如符合就读特教班儿童数量超出招生计划数,未能安排进特教班的,则在原录取学校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待特教班有空余学位后再统筹安排;如特教班当年已满员,不对外招生,则在原录取学校采用送教上门的方式解决,待特教班有空余学位后再统筹安排。

(4)符合送教上门、随班就读认定条件的,应在原录取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或随班就读教育。

(六)注意事项

1.时间节点。每学年仅受理公办学校秋季学期入学申请(春季学期不开放插班)。第一阶段公办学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可申请公办学校或购买学位;第二阶段申请学位补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仅限申请学位补贴,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含购买学位)。请家长密切留意时间节点,并确保报名信息及志愿准确无误,因家长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2.志愿选择。我镇中心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学位紧张,租住在该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能被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一年级填报其他学区学校,可能会出现原学区学校已安排满员,学生将被统筹安排到距离更远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情况,家长需谨慎选择。

3.政府购买服务。当报名人数未超出公办学校学位数时,全部申请人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当报名人数超出公办学校学位数时,在用齐用足公办学校学位仍无法解决时,采用购买学位或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1)购买学位。经教育管理中心安排入读购买学位民办学校的,家长不需要缴纳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由家长承担,按收费批复及学校公示标准为准)。

(2)学位补贴。就读我镇民办学校并在镇平台申请学位补贴的,享受小学5000元/年,初中6000元/年的学位补贴(以上含公用经费及教科书补贴),学费及其他费用由家长承担(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

4.户籍生入学申请资料

(1)户口簿

家庭户:提交独立户口簿;集体户:没有独立户口簿,只有户口单页卡(地址一般为:东莞市塘厦镇润塘西街2号或19号)、出生证、原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报读一年级不需要提供)。

(2)居住证明

A.监护人有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提供监护人《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在线查档”下载)和不动产证件。

B.自建住房等特殊房产,提供粤居码截图和买卖合同(购地收据)等证明。

C.租住房屋的,提供微信小程序“粤居码”-“亮码”地址截图(取消隐私,显示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租赁合同。

(3)弟弟妹妹申请与亲生哥哥姐姐在同一学校就读的,须提供其哥哥姐姐就读学校的《学籍信息表》。亲生兄弟姐妹、双胞胎同时申请就读的,须登记所有申请人的信息资料。

5.延缓入学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三甲以上医院的医学证明到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二、关于优待政策学生填报公办学校入学(B类)

(一)申请类别

B1类: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进藏、援派干部子女,符合政策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及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等(以市下发名单为准)。

B2类:在塘厦镇工作(以社保为准)或拥有自有住宅,申请入学前5年内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的子女。

B3类:在塘厦镇工作(以社保为准)或拥有自有住宅,且持有效优粤卡、莞香卡、玉兰卡,或属于省级配套人才、东莞市特色人才子女。

B4类:符合条件的华人华侨子女。

B5类:符合条件的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二)安排原则

1.小学:统筹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或购买学位解决。如监护人一方在学区内拥有自有产权住宅,可提出申请优先安排到所属学区公办小学。

2.初中:初一年级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安排入读公办初中或购买学位解决。插班采用购买学位方式解决。

3.安排购买学位插班解决的,优先安排已在该校就读的学生(以学籍系统为准),然后再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其他学校转入的学生。

4.申请亲生兄弟姐妹同校就读的,小学统一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或购买学位方式解决。初中初一年级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插班生统筹安排购买学位解决。如未能安排调剂的,待下一学年度视学位情况再申请。兄弟姐妹均已在两所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做调剂安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10:00-5月14日17:30。

2.提交方式

(1)起始年级:同时登录市、镇两级招生平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及上传入学资料(市平台:https://zs.dg.cn或“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

(2)插班申请。仅需登录塘厦镇招生网站(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及上传入学资料。

(四)志愿填报

可提供填报志愿的公办学位的学校及年级,以镇平台选项为准,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

(五)申请材料


三、关于企业人才子女填报公办学校入学(C类)

(一)申请类别

C1类:符合市人才优待政策的高端人才、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C2类:经政府认定的塘厦镇财政贡献前100名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及对塘厦镇经济建设有较大贡献的企业人才子女。

(二)安排原则

1.小学:一年级统筹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或购买学位解决。如监护人一方在学区内拥有产权不低于50%的自有住宅,可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到所属学区公办小学。插班采用购买学位解决。

2.初中:初一年级及插班均采用购买学位方式解决。

3.安排购买学位解决的,优先安排已在该校就读的学生(以学籍系统为准),然后再根据可提供的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其他学校转入的学生。

4.申请亲生兄弟姐妹同校就读的,亲生兄弟姐妹全部统筹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或购买学位方式解决。如未能安排调剂,待下一学年度视学位情况再申请。亲生兄弟姐妹均已在两所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做调剂安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享有入学指标的企业名单及报名通知,将于5月下旬至6月期间通过“塘厦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2.提交方式

(1)起始年级。2025年5月8日-5月14日先登录市招生平台(https://zs.dg.cn或“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及上传入学资料。待“塘厦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名单及企业人才子女报名通知后,再登录镇平台(http://bm.dgtxedu.cn/ywjy)报名提交企业及个人资料。

(2)插班申请。企业人才子女报名通知发出后,只需登录塘厦镇招生网站(http://bm.dgtxedu.cn/ywjy)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及上传入学资料(无须注册市平台)。

(四)志愿填报

可提供填报志愿的公办学位的学校及年级,以镇平台选项为准,学区划分详见附件3。

(五)申请材料

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包括企业、个人)、学籍表(一年级除外)、近一年社保证明、户口簿、出生证、不动产证(或居住证明)等。

四、关于非户籍学生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D类)

(一)申请条件及积分办法

申请条件及积分计分标准按照《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及相关通知执行。符合申请条件的非东莞市户籍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申请积分入读一年级公办学位(含购买学位)。

(二)安排原则

1.按照积分招生学位计划数,根据一年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积分入学不顺延补录。

2.获得当年积分就读公办学校一年级资格的,如亲生哥哥姐姐已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的,可向教育管理中心申请亲生哥哥姐姐转学到弟弟妹妹录取学校就读。但弟弟妹妹不得申请转入到亲生哥哥姐姐所就读的公办学校。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网址https://zs.dg.cn或“东莞慧教育”“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以《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相关通知为准。放弃注册或未按时到安排就读学校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符合民办学校学位补贴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即可享受学位补贴,无须在本次招生期间进行积分入学报名。

(四)志愿填报

东星小学、科翔小学、大江源小学、扬帆小学、恒星小学、兴华小学共六所学校,每所提供5个积分一年级公办学位,合计30个。不提供小学插班、初中初一年级及插班积分学位。

五、关于民办学校入学

(包括户籍生、非户籍生)

(一)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及流程

1.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东莞市户籍生可直接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自费)。非东莞市户籍生报名条件: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监护人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监护人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参加第一轮和第二轮民办学校电脑派位。

非东莞户籍生申请延缓入学的,持户籍地所在教育部门或三甲以上医院等证明,在第二年报读民办学校注册时递交到所报读学校。

1.报名时间及方式、流程

具体事项以东莞市教育局发布的《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为准,请家长关注“东莞慧教育”“塘厦教育信息”微信公众号。塘厦镇11所塘厦镇民学校地址、招生电话及收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4。

2.注意事项

(1)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家长须谨慎选择注册学校,切勿随意点选发送注册码。

(2)开学后,各中小学在学籍系统上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经招生平台招录的学生不能在学籍系统上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民办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二)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

(1)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并且是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学生;

(2)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并且是在全国中小学学籍平台有正常学籍的适龄学生。

2.报名条件

详见民办学校起始年级报名条件

3.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请民办学校插班,直接联系各民办学校提交资料线下报名。各民办学校地址及招生电话详见附件4。民办学校必须根据办学规模及各年级班额,在有剩余学位的前提下,方可招收插班生。

以上规定,以市教育局及后续通知为准。未尽事宜,以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附件:

1.塘厦镇公办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2.塘厦镇2025年秋季起始年级公办学位招生计划

3.塘厦镇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小学、初中)

4.塘厦镇2025年秋季各民办中小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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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塘厦教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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