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县人民法院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行动,仅用30分钟成功化解一起健身服务合同纠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前,率先运用新规精神实现"调解+履行"全闭环处理,为同类纠纷提供司法示范样本。
PART.01
消费者杨某在某健身会所办理年卡时,发现合同实际约定为半年卡,经营者拒绝退款,若退款要扣除50%手续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大悟法院立案庭经初步审查,认定该案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开展调解。
PART.02
在联合调解现场,法官重点解读了即将于2025年5月1日施行的司法解释中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针对"收款不退"“限制转卡"等行业潜规则进行法律释明。市场监管人员同步开展行政指导,强调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诚信经营要求。通过"司法威慑+行政监管"双轨发力,经营者最终当场全额退还预付款项,并承诺整改合同条款。调解后,法官对公司内部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提示公司要对设备及各类器材场所加强维护,避免消费者在其经营场所发生事故,为其规范经营提供法律风险提示。
大悟法院以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构建消费纠纷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下一步,大悟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优化消费环境,让群众"预付"更安心、"消费"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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