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民营经济促进法认定,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贯通起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落实宪法规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
已经上升到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了,司马南、李光满、昆仑策之流,不想说点什么吗?
一直以来,以司马南为代表的的一小撮极左分子,打着“爱国”“维护公有制”等高大上的旗号,一方面吃着改革开放的饭,一方面砸着改革开放的锅。
之所以说司马南他们吃改革开放的饭,大家都知道司马南早在2009年就在美国买了25万美元的小房子,试想,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司马南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工厂做工、在哪个农村种地呢?他能拿出25万美元买房子吗?绝对不可能。
不说十几年前的事,就说现在,昨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有人计算一下司马南现在在平台上的收入,结果让人惊掉下巴,视频收益1760万元,文章收益706万元,总额2466万元,需要说明的是,这只是司马南一个平台账号通过流量转化带来的收益,还不包含平台可能给司马南的签约费,还有司马南参加平台设立的各类活动奖励和他通过卖货等带来的收益。要是把其他别的平台收益统统加起来,估计都能过亿。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中国能有互联网吗?能有在网上呼风唤雨的大V司马南吗?能动动嘴皮子笔头子就能带来好几千万的收入吗?
昆仑策也是这样。不知底细的人,一看昆仑策研究院的名头,乖乖,太高大上了,肯定是什么高级别的国家科研院所,里面的研究员不是行业精英就是业内大咖,其实,不过是一个注册资金不足十万的小微企业办的机构,说企业不像企业,说社团不像社团,整个一个“四不像”,“拉大旗作虎皮”。而且这个小微企业,还属于昆仑策常常挂在嘴边的民营企业,属于“资本家”那伙的。
以司马南、昆仑策为代表的大V们混淆“企业家”与“资本家”的概念,连篇累牍地论证和诉说着资本家的血性、私有企业的剥削、资本的野蛮生长,甚至有大V呼吁民营企业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而应该国有化。他们借用中国政治语境中“资本家”所蕴含的特殊意义,使很多民营企业家感到头上悬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如针刺在背,不寒而栗!
资本主义社会是由资本家的代理人组成,司马南等人只取“资本家”之名,然后扣在民营企业家头上,而不顾资本主义“资本家”背后的政治意义,把我们国家的民营企业家污名化,致使很多人觉得进了民营企业里就是受资本家剥削!
什么是资本?司马南有25万美金,他拿去美国买房子成了消费资金,却振振有词,而一个人投资200万在国内投资办厂,解决了100多人就业,为国赚外汇,最终却成了“资本家”,成了要被打倒、批臭的对象,这还有天理吗?
因此,必须为民营企业主摘掉资本家的帽子,为民营企业家正名。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是中国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此,才能让民企投得放心、干得开心,才是中国经济之福,才能真正把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司马南、昆仑策的作者们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个别言语来硬套活波波的客观现实,忘记了社会发展总要经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脱离客观现实和当下历史条件限制,一下子到达河的“彼岸”,从而走入了极左的境地不能自拔。这也是司马南称呼张春桥为同志的根本原因。
同志者,志同道合也。司马南、昆仑策就是“四人帮”的同道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就要实施了,如果还有人想挑战法律,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一定会把它砸得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