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仅帮我要回钱,还给被执行人改过的机会,这样的执行有温度!”5月1日上午,申请人赵某向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声感谢。至此,赵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的执行案件以刘某当庭履行10万元,并签订长期履行和解协议圆满结案。
深夜出击彰显执行力度
4月29日下午3点,经申请执行人赵某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刘某乘坐动车将在商丘站中转。此时距离刘某到达商丘站已不足5小时,执行干警火速动身,立即驱车前往商丘,同时联系商丘站派出所请求协助。
正值五一前夕,晚上8点的商丘火车站人流如织,在商丘站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通过线索摸排精准布控,在火车站将刘某抓获。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主动履行才是正道。”面对情绪激动的刘某,执行干警耐心释法,阐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同时告知其若积极配合,法院将协调申请执行人赵某给予纾困空间。当晚刘某百般推脱逃避,声称没钱。后经调查,刘某经营的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资金周转困境,短期内全额还款难度较大。
30日,执行干警反复沟通协调,秉持着不能一拘了之,耐心帮助其想办法,刘某态度也逐渐转变,表示愿意想办法多方筹钱。1日上午,刘某筹集到10万元。
刚柔并济促成和解共赢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多次协商,最终促成和解——刘某当庭履行10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赵某主动放弃部分债权,同意解除失信、限高措施,助力其恢复经营。
申请人对结果表示满意。刘某亦承诺:“一定守信经营,尽快清偿债务。”
司法温度助力社会和谐
执行工作既要有“如为我执”的为民情怀,也要有“放水养鱼”的智慧担当。这起案件通过精准把握“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的平衡点,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为困难被执行人纾困解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经营底线。嵩县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为诚而不幸者提供“重生”机会,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李飞龙 万豫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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