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40多年里,我从没跪过活人。印象中只有对佛陀和去世的先人有过下跪的行为,前者是出于对觉悟者的敬仰,同时将拜忏或朝山视为一种修行,后者则是对仙逝亲人的缅怀,亦是对死亡的敬畏。
向活人下跪,不仅不必要,而且是自我矮化。天地君亲师,天地可跪,但没有意志,跪君王是奴役,跪双亲是疏远,跪师长是糟粕。并非我大逆不道,而是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倘若人格平等这件事还没有进入血液里,下跪这种事、乃至这种念头仍然存在,就意味着我们距离文明还有很长的距离。
小时候,邻居一个奶奶在院子里拿了另一家的东西,结果被主人捉住,老太太赌咒发誓说自己以为是对方丢掉的,到底是偷还是捡,动机已经无从猜测。我只记得最终她是通过下跪求取原谅,裹着小脚又白发苍苍的老人跪在地上,给我幼小心灵以巨大的震撼。这种最卑微最屈辱的方式,让围观的邻居们满意地散去,不再追究。
我还记得有段时间流行向师长、父母下跪,在一些拜师仪式上,师父坐在太师椅上志得意满,享受弟子们的跪拜。在一些有毒的教育中,孩子们要给父母下跪,洗脚,表达对父母的感恩和忏悔。从下跪的动作中,我体会不到尊师重道,只看到权力的影子,从此师父便有了掌控弟子的合法性;我也体会不到孝亲和睦,只看到作为生命缔造者的高高在上,仿佛那不是独立的灵魂,而是父母用“孝道”绑架的奴仆。
“礼”是一种秩序,这种秩序是否一定要通过一方压倒另一方来建立,我很怀疑。君王看到四海臣服,底下黑压压跪着一片,这才有了统驭天下的快感,便要下跪不仅变成日常行为,更成为臣民的日常心理。跪还是不跪,才成了问题。而要求别人下跪的心理诉求,也延续到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孩子跪、师父要徒弟跪、老板要员工跪,以至于“跪”进入日常语言系统。“我跪了”代表着彻底拜服,“给我跪”代表着要用绝对实力压倒、并从心理上彻底压服对方。跪,几乎成为失败和臣服的同义词。
然而,能力弱小或者某次失败就一定意味着“跪”吗,我依然表示怀疑。强弱必然存在,倘若因为强弱就要产生一方下跪的心态,本身就是畸形的。膝下有黄金的,何止是男儿,生而为人,就该如此。
想到这些就明白:不让别人下跪,和自己不跪同等重要。
小到人际交往,大到国际关系,“跪”这种事本身就不可容忍,既不该有恃强凌弱的傲慢,也不必有弱小就该挨打的自卑。下跪本身就是丛林法则的变种,哪怕至今仍然有人认为丛林法则是人类社会的底色,我也幼稚地相信,人类之所以能产生文明,便是因为逐步告别丛林而走向合作,也许生物本能尚未完全消除,也许资源有限将伴随始终,但找到一套越来越“文明”的分配机制,承认人格和国格的平等,才让我们走到今天的富足。
而且下跪这种事,甚至超越了丛林法则,因为丛林中只是出于利益在争夺,让对方下跪或者自己跪出了优越感,则代表了一种着折辱对方或享受屈辱的无聊行为。对这种事津津乐道,实在谈不上文明,只要有人向自己下跪,就意味着自己终要跪别人。因此,不跪的本义,应该是消除跪的行为和心理。唯有此,我们才有资格为自己的人格和国格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