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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义务教育招生

一、日程安排


二、招生公告及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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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游仙实际,现就游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入学;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

招生学校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公办学校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1)小学一年级:2025年5月1日前户籍在游仙区,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所属房产均在学校服务辖区内即可就读。

(2)初中一年级:2025年5月1日前户籍在游仙区,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所属房产均在学校服务辖区内即可就读。

2.流入地随迁子女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户籍在绵阳主城区范围以外,需就读游仙区公办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规定,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供以下三项资料:

①与绵阳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绵阳城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②截至2025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③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游仙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

户籍在绵阳主城区范围以外,于2025年5月1日前取得《四川省居住证》,需就读游仙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居住证持有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经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

②以下三项材料之一: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绵阳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绵阳城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

(二)转公学校

1.招生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2.申报条件:符合游仙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经游仙区教体局审核登记,已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才能填报(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

【风险提示:填报转公学校一旦通过系统审核,将不能撤销或修改,请谨慎填报】

(三)民办学校

1.招生学校:绵阳富乐学校

2.申报条件:符合游仙辖区(含仙海区、科学城)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已取得公办学校学位,才能填报。

办理流程

(一)线下审核

1.游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户籍地辖区学校的,须到辖区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就读游仙区公办学校的,须到游仙区教体局进行线下审核。

【特别提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入学不需要线下审核,直接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

【风险提示:网上报名次数不能超过3次,超过3次将不能再进行网上申报,请严格按照游仙区入学条件,备齐资料进行网上报名。如因反复申报且审核通不过,而错过其他县区(园区)网上报名时间的,后果自负】

(三)网上审核

区教体局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分批次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全省系统”进行查看。如审核通过即视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如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须根据未通过理由补齐相关材料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四)组织录取

1.转公学校

①新生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名额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②直升招录。已经在转公学校就读且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在绵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转公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2.民办学校

①新生招录。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剩余招生名额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②直升招录。已经在绵阳富乐学校就读且符合直升条件的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由区教体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绵阳富乐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公办学校

未被转公学校和民办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户籍地辖区学校入学且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到辖区学校;申请随迁子女入学且审核通过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五)学位确认

所有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被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学位的,须到区教体局填写《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书》)。自动放弃转公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也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风险提示:学生在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取得学位并确认后,户籍所在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保留其公办学位】

日程安排


其他事项

(一)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绵阳教体”、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edu.my.gov.cn/)及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ouxian.gov.cn/)、“直播游仙”APP查询了解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及网上办理指南等。

(二)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游仙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并可填报城区四所转公学校及辖区内的民办学校。

(五)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家长如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则只能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

(六)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七)非起始年级转学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家长可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到辖区内学校登记,学校报区教体局审核,根据学位情况安排;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到游仙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家长可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到区教体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

(八)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延缓入学。缓学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九)其他未知事项可咨询游仙区教体局教育人事信访师培股。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506室(游仙区东津路30号),招生咨询电话:0816-2293122;招生监督电话:0816-2292684。

特此公告。









三、网上办理指南

四、答家长问

安州区义务教育招生

一、招生公告及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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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安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函〔2025〕22号)、《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现就安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一)公办学校。安州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转公学校。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三)民办学校。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学校。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申报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申报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

(一)公办学校。根据学区划分招收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符合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安州主城区(含花荄镇行政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示意图见附件2。

(二)转公学校。招生范围为具有安州区户籍或具有安州区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民办学校。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学校招生范围为具有安州区户籍或具有安州区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平台招生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统一管理和线上办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坚持免试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原则入学。任何学校严禁以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

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四、申报时间

1.公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2.转公学校:2025年5月20日—6月28日。

3.民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6月28日。

4.共享学位:

桑枣中学:2025年5月20 日—6月20日。

七一小学:2025年7月20 日—7月2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安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根据“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入学原则,安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招生范围选择对应学校申报入学(各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家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户口簿原件照片资料即可。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不一致的,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2025年6月1日后转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所属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区教体局就近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3)花荄片区(含界牌镇、黄土镇)公办小学毕业生“小升初”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录初中学校,派位结果在小学毕业质量监测结束后公布。未申报安州区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不纳入全区招生计划、不派位,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回安州就读,家长提出申请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2.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满足下列条件一或条件二均可申报安州城区公办小学或公办初中

条件一:城区外来购房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安州城区(含花荄镇行政村,下同),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州城区购房者。家长须上传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任意一项)。审核合格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安州区各乡镇外来购房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城区条件执行。

条件二: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安州城区(含花荄镇行政村,下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州城区单位(企业)务工或经商。家长须上传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截至2025年4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安州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满3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或在安州城区注册满3个月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③截至2025年4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当年在安州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证明;④截至2025年4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州城区取得《四川省居住证》或在安州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回执。审核合格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安州区各乡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照城区条件执行。

(2)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小学统筹学校有城区小学3所(含永盛小学、沙汀小学、调元小学),城郊小学3所(含界牌小学、黄土小学、乐兴小学);初中统筹学校3所(含安州一中、沙汀中学、桑枣中学)。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优先统筹城区学校学位。乡镇外来随迁子女根据条件可申报对应乡镇学校,审核合格后由乡镇学校直接招生录取。

3.各类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安州英才卡、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仅指绵阳卫健委认定2020年赴武汉抗疫医护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先在网上申报,并在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向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各种优待类别的佐证资料,审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孩子不便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区内公办学校实施新生“长幼随学”政策。家长在新生报名期间向区教体局教育股提交纸质申请和同一家庭子女相关佐证资料,若未申请的,只能按统筹结果录取。

(二)转公学校

1.取得安州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在安州区申报转公学校(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报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转公学校摇号时间为2025年7月4日。

3.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4.未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填报安州东辰学校摇号,也可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1.取得安州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申报安州区东辰学校。申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报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安州区东辰学校2025年有直升意愿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生家长的申请确定直升名单,于2025年5月25日前上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已确认参加本校直升的学生,不得参加市转公学校及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

3.安州区东辰学校摇号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4.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四)公办学校共享学位

依据学区制相关政策,今年我区将在桑枣中学、七一小学探索共享学位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桑枣中学在保障桑枣片区小学毕业生及优待人员子女就读的基础上,学校空余学位可在乡镇大学区共享。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七一小学在保障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及优待人员子女就读的基础上,学校空余学位可在城区大学区中符合外来随迁条件适龄儿童共享。

1.共享学位申报对象:

桑枣中学:2025年,已取得安州区乡镇初中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可在5月20日—6月20日同时申报桑枣中学共享学位。若报名人数超过共享学位数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共享学位数的全部录取。因城区初中学位紧张,鼓励并优先满足城区小学毕业生到桑枣中学就读。

七一小学:2025年,已取得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的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根据意愿在7月20日、21日选择申报七一小学共享学位。若报名人数超过共享学位数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共享学位数的全部录取。

2.共享学位摇号时间:

桑枣中学:2025年7月12日

七一小学:2025年7月22日

3.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

六、办理程序

(一)报名方式

1.“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线上申报登记唯一平台。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川教通”公众号后点击“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进入填报信息,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并上传佐证材料图片。

申报登记前,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安州”,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官网(www.anzhou.gov.cn),查询安州区招生通告,了解报名流程、报名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2.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县)报名,不能同时跨区县报名。填报安州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绵阳市4所转公学校及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学校。

(二)资料审核

1.区教体局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分批次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系统会通过家长关注的“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发出通知,家长应根据通知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重新上传至多3次,若还需更改信息,请前往区教体局现场办理。

2.为确保网报信息埴报正确,家长在登录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如有疑问可带上相关资料到区教体局指定的招生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

安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到片区学校(划片学校)进行咨询。

城区学校随迁子女: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到安州区教体局3楼305办公室进行咨询。

乡镇学校随迁子女:5月20日—6月20日(工作日内),可根据居住地址,就近选择学校进行咨询。

(三)学位发布

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学位审核合格后,“全省系统”会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四)学位确认

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通过报名系统扫码报到确认学位。

1.转公学校:学位确认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转公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共享学位摇号,只能到最初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学位确认时间为7月12日—7月1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公办学校共享学位摇号,只能到最初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3.公办共享学位:

桑枣中学确认时间:2025年7月13日—7月14日

七一小学确认时间:2025年7月23日—7月24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共享学位的,只能到最初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4.公办学校:学位确认时间为7月23日—7月2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它事项

(一)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本招生系统不支持非起始年级转学申报,若需进行转入办理,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花荄片区(含城区、花荄镇、界牌镇、黄土镇)户籍地学生从外地转回户籍地就读,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到区教体局教育股申请并登记,经审核合格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学位。外来随迁子女转入花荄片区学校就读,家长或监护人持随迁入学相关佐证资料(转入条件参照新生入学申报条件)到区教体局教育股申报并登记,经审核合格后,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2.外地学生需转到安州其他乡镇学校(除花荄片区外),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或随迁子女入学相关佐证资料(参照新生入学申报条件)到乡镇学校登记审核。

3.申报时间:2025年6月1日—7月20日。

(三)根据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绵阳市安州区财政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国际学校小学初中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绵安发改价〔2022〕158号)文件核定标准,绵阳市安州区东辰学校小学学费为20500元/生/年,初中学费为23600元/生/年。

(四)在安州区的港澳台、外籍儿童少年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严肃报名纪律。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将由教体、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核,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安州区2025年小学、初中新生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七)本通告解释权归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详情可咨询临近学校)。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

0816-4338085;0816-4368483

监督电话:0816-4338918

七一小学

联系人:张老师 0816-4337328

永盛小学

联系人:张老师 13548425565

沙汀小学

联系人:任老师 0816-4676166

调元小学

联系人:范老师 13699611890

沙汀中学

联系人:张老师 15882830419

安州一中

联系人:易老师 15882822912

桑枣中学

联系人:廖老师 13808116951

安州东辰

联系人:庄老师 0816-4507135

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安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小学阶段

一、花荄镇

永盛小学:好医生大道以东、文苑路以北的城区部分、兴福村(原花荄镇西桥村和原兴仁乡石庙村)、狮回村(原狮子村和回龙村)、皂河村(原斩龙村、红花村、马安村)、龙兴村、兴仁社区、五郎村(原五郎村、茶园村)、龙游村(原上游村、金龙村)、长沟村。

七一小学:文苑路以南、好医生大道以东的城区部分、银河大道以南,调元大道以北的城区部分。

沙汀小学:好医生大道以西、银河大道以北的城区部分、西岩社区、前进社区、罗林社区(原罗林村)、雍峙村。

调元小学:调元大道以南、科创大道以北的城区部分、先林社区、柏杨社区、红武村、联丰村、九合村(原六合村、兴隆村、竹园村、太平村)。

安州东辰:安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安州区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塔水镇

塔水一小:龙安社区、云塔社区、油房村、联盟村、双星村、高观村、七里村、双埝村、团结村、浮萍村。

塔水二小:白庵村、玉池村、三泉村、神泉村、春林村、幸福村。

清泉小学:玉泉社区、红埝村、双星村、白果村、双石村、古井村。

宝林小学:调元社区、涌泉村、童山村、龙圣村、桂溪村、裕林村。

三、秀水镇

秀水一小:南苑社区、锦龙社区、正园社区、桥楼村(原桥楼村、顺江村)、青松村(原朝阳村、青松村)、石红村、天竺村(原天竺村、牌坊村)、城南村(原新民村、六一村)、蟠龙村、水井村、秀安村东柏村(原东风村、柏林村)、群星村(原五星村、群益村)、龙泉村(原龙泉村、长春村)、方塔村(原方林村、灯塔村)、九一村、高新村(原高山村,新田村,新春村)、鸿益村(原红桂村、五一村)、双泉村(原双泉村、火光村)、大泉村(原珍珠村,大泉村)、农联村(原农联村、潼桥村)。

四、河清镇

河清小学:富乐社区、前锋村、白马村、宝华村、广红村、金光村、荣华村、桂花村、年丰村。

迎新小学:迎新社区、皇龙村、月溪村、马灵村、七一村。

永河小学:永河社区、五海观村、同胜村、金花村、安罗村、同心村。

五、雎水镇

雎水小学:荣华社区、校场坝村(原教场村、东林村)、宝元村(原光明村、宝元村)、红云村(原红石村、青云村)、白河村(原金华村、白河村)、月儿门村(原道喜村、罐滩村)。

沸水小学:白驹泉社区、沸水村(原沸泉村、新华村)、皇帽村(原大同村、水晶村、天佛村)、三合村(三合村、胜利村)、枫香村(原枫香村、红星村、桥木村)。

六、桑枣镇

桑枣小学:枣园社区、晓坝社区、立云村、大竹村、上清村、花庙村(原花庙村、海水村)、干柏村、浴溪村、关中村、齐心村、黄羊村、柳坝村、红牌村、飞龙村、高峰村、松林村。

七、黄土镇

黄土小学:永福社区、东城社区、喇叭村(原喇叭村、石鸭村、北真村)、芋河村(原芋河村、柴育村、明月村)、方碑村(原方碑村、长生村)、友谊村(原友谊村、八一村)、江池村(原江池村、民主村)、菩提村(原菩提村、马村村)、人民村、盐井村、平桥村、草溪村。

乐兴小学:兴民社区、青龙村(原双河村、白云村)、新光村(原团心村)、文明村(原八角村)、民生村(原先锋村)、莲花村(原黄桷村)。

八、界牌镇

界牌小学:界牌镇行政区划内行政村及社区,包括青安社区、兴安社区、石安社区、五显村、金凤村、石岭村(其中6-10组属科技新区管辖)等,其中江安社区、富安社区、辰东社区的城区部分按照《安州主城区(含花荄镇行政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示意图》招生。

九、高川乡

睢水小学:接龙社区、高川村、茅香村、泉水村、天池村。

十、千佛镇

千佛小学:茶坪社区、东益村、老望村、千佛村、宝藏村。

初中阶段

安州一中、沙汀中学(联合招生):永盛小学、七一小学、沙汀实小、兴仁小学、黄土小学、乐兴小学、界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城区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

桑枣中学:桑枣小学、千佛小学的小学毕业生;桑枣镇和千佛镇户籍返乡适龄少年及辖区内的随迁子女;城区统筹安排的随迁子女;符合共享学位条件小学毕业生。

塔水初中:塔水一小、塔水二小、清泉小学、宝林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塔水镇户籍返乡的适龄少年及辖区内的随迁子女。

民兴初中:河清小学、迎新小学、永河小学的小学毕业生;秀水小学、雎水小学、沸水小学的小学毕业生;秀水镇、河清镇、雎水镇、高川乡户籍返乡的适龄少年及辖区内的随迁子女。

安州东辰:安州东辰的小学毕业生;安州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具有安州区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安州主城区(含花荄镇行政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示意图



安州主城区(含花荄镇行政村)小学招生服务辖区示意图

江油市义务教育招生

一、招生公告及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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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函【2025】22号)要求,现就2025年秋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江油市所有城区和乡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另文印发。

(二)转公学校。(江油实验学校,下同):初中一年级990人。

(三)民办学校。(江油外国语学校,下同):

1.小学一年级:450人;

2.初中一年级:600人(含本校直升学生)。

二、报名登记时间

(一)公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二)转公学校:2025年5月20日—6月28日。

(三)民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6月28日。

三、报名对象及登记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市县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中坝街道、三合镇、太平镇、彰明镇辖区内学校属于主城区学校,其余乡镇辖区内学校属于非主城区学校,详见附件1《江油市大学区制改革学区划分表》和附件2《2025年江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并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转公学校及民办学校。

(一)主城区公办小学

1.户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需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需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二是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

3.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或经商的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同时还应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是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当年用人单位为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三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提倡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一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法定监护人当年在主城区满3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提倡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二)非主城区公办小学

户籍或居住地在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需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三)公办初中

1.市域内小学毕业生:按照“多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进行报名登记,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在江油市外就读但户籍在江油市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下称“返籍生”):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报名登记,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3.随迁子女:与主城区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条件相同。

(四)转公学校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须在相应学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才能填报转公学校。

(五)民办学校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须在相应学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才能填报民办学校。

四、招录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基础学位划分、转公学校共享学位比例和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当年适龄学生总量确定。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录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单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录。主城区学校优先招录户籍在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招录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其中长城实验学校只招收户籍在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非主城区学校按照户籍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招录。

(二)公办初中和转公学校初中一年级招录办法。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基础学位+共享学位”招生模式招录。

1.公办初中基础学位。按现行招生范围确定基础学位并实行对口直升的原则招录。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选择一个基础学位,然后才能按照相应招录规定选择公办学校的共享学位和转公学校的共享学位。

2.城区公办初中共享学位。江油实验学校彰明分校除对口直升招生外的学位作为中坝大学区、三合大学区、太平大学区主城区学生的共享学位。中坝大学区、三合大学区、太平大学区的城区初中(江油实验学校除外)在保障辖区小学对口直升和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的基础上,学校空余学位可以在本大学区内实行共享学位招生(可共享的空余学位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另行通知)。

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共享学位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申请共享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未摇中共享学位的,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3.转公学校共享学位:江油实验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5%作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的共享学位,当年招生计划的15%作为非主城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的共享学位。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比例人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比例人数的,共享学位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申请共享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未摇中共享学位的,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录办法

1.选择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到已取得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申请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申请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摇号招录。申请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只对申请学生进行电脑摇号录取,不对外招生。未摇中的学生享有主城区公办初中共享学位摇号资格或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申请直升的小学毕业生须于2025年6月30日12点前按规定进行直升学位确认,确认后由民办学校将本校“小升初”直升名单签字盖章后报市教体局备案,教体局在“全省系统”进行录取。已确认参加“小升初”直升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和其他学校的报名及摇号。

(四)招录规则

1.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和招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其他公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摇号,由市教体局另行公告并组织电脑摇号招录。

2.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的,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不享受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政策。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返籍生,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其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5.在江油市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市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省运会运动员苗子遴选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

(五)电脑随机摇号时间及方式

1.电脑摇号时间

(1)转公学校:2025年7月4日。

(2)民办学校:2025年7月11日。

(3)公办学校(含共享学位):2025年7月14日至7月25日。

2.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按照《2025年绵阳市义务教育招生随机摇号工作方案》进行。

五、办理程序

(一)报名方式。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均应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家长可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也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按提示进行网上办理。也可通过“江油教体”微信公众号及各校招生公告查询了解报名有关信息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二)资格审核。填报公办学校和转公学校的学生资格由市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联合进行资格审核,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市教体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三)招录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招录学位审核合格后,“全省系统”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信息。

(四)学位确认

1.公办学校: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办理学位确认手续。

2.转公学校: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2025年7月5日至7月6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取得基础学位的学校就读。

3.民办学校: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2025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取得基础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按教育部义务教育属地招生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规取得公民办(含转公学校)学校学位的,江油市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相关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三)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图片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并与四川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经发改部门核定,江油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学费标准为2.1万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0.12万元/生•期;初中部学费标准为2.4万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0.12万元/生•期。

(五)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凡是违反招生政策规定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江油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816-3221546;监督电话:0816-2159370。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补充完善。

附件1:《江油市大学区制改革学区划分表》


附件2:《2025年江油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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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二、入学政策解答

三台县义务教育招生

一、招生公告及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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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和省市县各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现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全县招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一)公办学校

1.城区小学:七一小学、凯江小学、凤凰小学、潼川第二小学、陶苑小学、潼川第三小学、潼川第四小学、广化小学、北坝小学、北坝镇东塔小学;

2.城区初中:三台第一中学(初中部)、凯江小学(初中部)、草堂中学、潼川中学、梓州中学;

3.镇乡小学:北坝镇百顷小学、富顺镇小学、秋林镇小学、三元镇小学、石安镇金鼓小学、石安镇小学、新德镇小学、新德镇永新小学、塔山镇高堰小学、塔山镇柳池小学、龙树镇小学、塔山镇小学、忠孝乡小学、古井镇小学、古井镇万安小学、古井镇下新小学、八洞镇小学、西平镇建林小学、八洞镇群益小学、西平镇上新小学、西平镇小学、西平镇跃进小学、建平镇前锋小学、建平镇小学、建平镇红星学校、乐安镇青杠小学、乐安镇小学、鲁班镇小学、鲁班镇太林小学、新生镇小学、新生镇星火小学、鲁班镇幸福学校、郪江镇安居小学、观桥镇小学、建中镇小学、观桥镇菊河小学、郪江镇小学、观桥镇石亭小学、景福镇方垭小学、景福镇小学、紫河镇小学、断石乡小学、中新镇乐加小学、灵兴镇小学、断石乡玉林小学、灵兴镇争胜小学、中新镇小学、金石镇小学、金石镇黎曙小学、新鲁镇长安希望小学、金石镇三秀小学、金石镇同德小学、新鲁镇小学、新鲁镇云同小学、老马镇光辉小学、老马镇学校、四川美丰刘营小学、永明镇建设小学、永明镇小学、中太镇长乐学校、中太镇小学、立新镇拦河学校、立新镇小学、芦溪镇四平小学、芦溪镇第一小学、芦溪镇第二小学、芦溪镇第三小学;

4.镇乡初中:富顺中学、古井中学、观桥中学、金石中学、新鲁中学、向阳中学、建平镇红星学校、建平中学、乐安中学、老马镇学校、刘营中学、立新镇拦河学校、立新中学、芦溪一中、芦溪二中、新德中学、塔山中学、中新中学、八洞中学、西平中学、鲁班中学、鲁班镇幸福学校、中太镇长乐学校、石安中学、新生中学。

(二)民办学校:三台博强外国语学校、三台博强蜀东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三台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我县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和在三台县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招生范围

三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学校所在的片区,具体招生范围按照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三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附件1)、《2025年三台县镇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附件2)执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符合我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户籍、随迁、实际居住、优待政策人员并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全省系统”)成功申报我县公办学位且填报我县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学校申报、县教体局审核并下达。

(二)民办学校

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指标为准。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1.公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2.民办学校:2025年5月20日至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家长可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后,根据提示查询招生政策、招生方式、所属片区、报名时间、所需材料、招生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或使用电脑登录www.sczwfw.gov.cn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报名登记。

2.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在一个县(区)报名,请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属地学校。

3.民办学校:有意愿就读我县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在我县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再在“全省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三)学位发布

报名信息审核合格后,系统会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可在系统中看到录取结果。

六、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三台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参照户口,依照住地”的原则,在划定的就读辖区学校报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申报学位,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户口簿(温馨提示:为方便系统准确识别,请提供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户口簿)。

2.随迁子女

户籍在三台县范围以外符合我县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户籍在我县符合跨区域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在网上申报随迁子女学位,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以下资料:

(1)县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其中一类可申报学位。

①在学校服务区域具有房屋产权。须同时提交以下两项资料:

A.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只有购房备案合同还须出具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证明。

B.产权人与申报学位学生的关联证明(同户籍本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②在学校服务区域无房屋产权,租赁房屋在学校服务区域的居住证持有者。学生本人当年5月1日前取得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B.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C.在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办理租赁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

(2)务工经商等人员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交以下三项资料:

A.与流入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流入地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B.截至2025年4月30日,当年在三台县域内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C.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流入地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3.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须在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在“全省系统”申报“优抚类”学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县教体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二)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

(1)符合我县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经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在我县取得公办学校学位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可填报我县的民办学校。

2.直升招录

民办学校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

七、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

1.户籍儿童。以户籍资料申报户籍地服务辖区学校学位的,经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直接获得相应学校学位。5月31日后转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户籍转入地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在申报学校就近区域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根据上传资料的情况,经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位。申报学校学位已满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在申报学校就近区域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安排学位。

(二)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小一、初一新生在我县成功申报公办学校学位后,可填报两所民办学校,由县教体局组织招录。但需要确认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学校,第一志愿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全部录取,空缺学位对第二志愿摇号录取;第一志愿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只对第一志愿摇号录取。

2.直升招录。民办学校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由县教体局组织招录。(1)直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确定学位。(2)申请直升并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3)自愿放弃直升的学生,所在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3.电脑摇号时间:2025年7月11日。

4.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双胞胎(多胞胎)申报民办学校时,家长可自愿申请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绑定摇号的,未摇中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

八、学位确认

(一)公办学校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7月14日—7月15日,家长登录“全省系统”查询录取学校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扫码报到。

(二)民办学校

摇中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放弃摇中学位,只能到审核通过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其他事项

(一)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凡不符合县外入学条件的学生违规取得县外学校就读学位的,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三台县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三)本次网络填报系“一网通办”,家长上传的信息,系统会自动与户籍、房产、社保等部门进行比对,家长在填报信息与上传资料时,内容务必真实,上传图片为原件(清晰、完整),凡发现以虚假信息申报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五)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816-5263617。

附件1.2025年三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附件2.2025年三台县镇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附件3.三台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4.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家长端操作手册

三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30日

来源:直播游仙、安州教育研究、江油教体、三台教体

编辑:Helen

审核: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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