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文化中,子女对于长辈的养育义务,以及长辈和子女之间的财产继承之间都有着相应的联系。
当然,这并不是说子女就应该为了继承长辈遗产而尽孝,也并不代表长辈应该提防这一点;
而是从物质和义务的角度对代际关系的存续做出了一定解释,并且在大多数家庭当中,代际互动与财产分配之间的关系是正常的。
这也就意味着,能够做到问心无愧、尽职尽责的子女,毫无例外的能够享受到来自父母的财产馈赠和继承权力。
现实版“宠妾灭妻”
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也有例外情况:
2021年,广东省惠州市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即私生女)。
其与已故的原配妻子生育的女儿并不能得到任何遗产。
朱某手写遗嘱内容如下:“我身后的一切财产均由黄某(小三)及女儿朱某博继成(遗嘱原文,应为承)”。
得知此事后,众多网友纷纷表示震惊。
有的网友认为,这位朱某生前对感情不忠、包养情妇、育有私生女就算了,亲生女儿就连获得遗产的资格都没有吗?
还有的网友认为,为什么都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还能在现实中看到“宠妾灭妻”的现象。
更是有部分女性网友表示,婚姻到底给女性带来了什么……
当然,最为震惊和愤怒的,还是朱某的亲生女儿朱某蕙;
她认为尽管这是父亲的遗产,但其中有一部分是母亲直接带来的,还有很多财富是两人共同创造的;
虽然母亲已经离世,但直接将所有财产都留给外人是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所以不光是为了自己,就是为了九泉之下的母亲,这笔遗产她也必须要争。
朱某蕙毅然决然将此事告上了法庭。
2024年11月,这一案件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认定,朱某留下的手写遗嘱中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
但赠予黄某(即婚外情者)的部分因有违公序良俗无效,该部分由婚生女和私生女进行法定遗产继承。
最终法院判定,私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和另一部分的六成,即总遗产的80%;亲生女儿朱某蕙继承20%。
由于朱某妻子去世后,朱某就曾经与亲生女儿就妻子的遗产进行诉讼;
法院判决朱某蕙可以继承761万余元,因此朱某的总遗产为名下资产去掉这部分资产。
朱某心理行为分析
除了判决结果之外,这一遗产案件引人深思的部分还有很多。
首先,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人们在得知事件后的激烈反应,还是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公序良俗;
都凸显出人们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除了正常的物质需求,还离不开精神和情感需求;
虽说法律上将婚外生育子女也视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但这种关系并不合理。
如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Carl Ransom Rogers)所说:“爱的缺失,如同灵魂的饥饿。”
亲生女儿朱某蕙以及广大共情的网友愤怒的源头,其实是深刻的情感剥夺和心理创伤。
这也告诉我们,情感是一切关系的基础,只有认真对待各种关系,才有可能收获同等的回报。
其次,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家庭除了作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而存在之外,同时也承担着繁衍后代、社会稳定等功能。
著名社会科学巨匠费孝通先生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
朱某因为自己年轻时获得了不少财富,就开始违背家庭的基本道义;
打破了家庭原本维持社会和关系稳定的功能,导致关系的断裂、冲突的产生以及社会伦理的混乱。
这也提醒我们,不要随便违背既有的家庭和社会伦理,因为一环的破坏很有可能导致整个结构的失衡。
最后,可以发现公众对富商朱某的行为感到愤怒和不解。
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法院对于最终官司的宣判,也考虑到了社会影响。
这是一种群体性的维系心理认知失调的行为方式。
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Leon Festinger )认为,人们在面临不一致的认知时,会产生心理紧张,并寻求减少失调的途径。
所以很多网友对于此事的愤怒乃至群体性的激愤,都属于在认知失调状况下缓解情绪的一种途径。
总而言之,处在社会当中的人要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具有影响力,同时考虑行为的后果。
同样,如果受到不公正、不合理的对待,也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