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2时起

福建正式进入

海洋伏季休渔期



资料图

记者从海渔部门获悉,5月1日12时起,福建省海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根据要求,除钓具外的捕捞渔船及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须在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并按照要求有序做到“船回港、港规范、人上岸、网封存”。

具体要求如下

休渔区域和时间

1. 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福建省海域休渔期至9月16日12时

其中,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期至8月16日12时

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4种作业类型(方式)渔船及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可申请开展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今年农业农村部批准具体作业时限为8月5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2. 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福建省海域休渔期至8月16日12时


在黄岐国家中心渔港,渔船进港休渔。资料图

休渔要求

☞伏休渔船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禁渔期内违禁作业的渔船供油、供冰或者代冻、收购、销售、运输违禁渔获物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

海渔部门提醒: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捕捞作业,或随船携带网具,或向渔船供油、供冰或者代冻、收购、销售、运输违禁渔获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根据福州市今年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通知

市、县两级渔业执法机构

要结合开展“亮剑”“蓝剑”

“一查两严管”等专项执法行动

对违法违规行为

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加大港口巡查力度

对连江县黄岐国家中心渔港、

苔菉中心渔港

和长乐区漳港镇三营澳渔港

等重点渔港加强监管

必要时可采用在渔港出口

停泊执法船、渔船等方式

严防伏休渔船

擅自离港违规出海作业

休渔期间

如何保障海鲜供应?

记者了解到

休渔期的海鲜供应来源

主要有两种途径

一方面是市场提前囤货及冷库冰鲜产品,另一方面是不受休渔制度影响的养殖产品补位上市。


往年休渔期,养殖海鲜补位上市。资料图

往年休渔期,福州的马面鲀、春子鱼、三倍体牡蛎、大黄鱼、鲍鱼等网箱以及深远海平台的养殖海鲜会陆续上市。

记者 郑瑞洋

新媒体编辑 徐强

监制 兰超 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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