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成都市锦江区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锦江区编外人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岗位及名额
见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成都市锦江区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工作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
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行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报名程序
·发布公告
通过“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流程所有公告均发布于“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13:00至2025年5月7日17:00。报名网址:
https://job.rc114.com/Exam/Index?gid=13b82b0d-93a3-4f68-b598-773a1684e071
报名材料:①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②毕业证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③ 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④ 党组织关系证明(以中共党员优先条件报名的岗位须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说明并盖章); ⑤ 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应聘事项承诺书》(附件2) (落款签名请手写) 。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任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其测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自负。
综合测试
1.普通辅助、执法辅助、后勤服务类岗位采用面谈形式进行综合测试。
2. 招聘岗位如出现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将增设笔试考核环节,按笔试成绩一定比例确定面谈考核人选。 3.最终成绩=面谈成绩;如增设笔试环节,则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谈成绩×70%。笔试成绩、面谈成绩及最终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4.招聘岗位如出现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2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面谈合格成绩为80分,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信息以后续发出的通知为准,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
7.以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最终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最终人选;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谈,按加试成绩排序。加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体检
·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前往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不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应聘。
待遇
年综合成本约4.3万—5万元
注意事项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签订合同时,仍不能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邮箱正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公司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错误、不畅等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本公告内容由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并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626738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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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成都锦江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开招聘成都市锦江区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应聘事项承诺书
来源:锦江人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