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岳阳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湖南昱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5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湖南昱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凯旋城小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存在多项安全隐患,包括室内消火栓无水、地下室防火卷帘损坏、排烟设施瘫痪、湿式报警系统无压力、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损坏、防火门损坏、喷淋系统无法启用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大队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到期复查时发现,该公司虽已采取增配灭火器、微型消防站、组织员工培训、完善消防标识等部分整改措施,但未能彻底解决隐患问题,构成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04-3 、《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八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大队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该单位表示将积极配合整改,加快推进维修基金申请流程,切实提升小区消防管理水平。消防部门提醒,物业单位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来源: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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