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自2025年6月1日起
电子耳蜗植入术及人工耳蜗
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患者单例治疗费用将从20余万元降至3万元左右
截图自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哪些人适用?
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起来了解
(一)支付范围。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和直接用于手术的医用耗材“人工耳蜗类(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乙类管理,各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
(二)适用人群。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经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评估,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耳聋,配戴助听器或借助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且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的患者。
(三)支付标准。“人工耳蜗”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产品价格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非中选产品实际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支付;非中选产品价格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四)异地就医手工(零星)报销。“电子耳蜗植入术”异地就医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时,若参保地未制定该项目收费标准的,则暂按照就医地收费标准执行。
来源/ 四川发布
编辑/ 毛莉泓
校对/ 杨雪
责编/ 黄星洁
审核/ 白马
监制/ 谭荣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