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城中村改造项目启动12年后,七旬老人杨金儒的安置房问题仍未妥善解决。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反映,在多次信访后,被要求签署“白条”缴纳46万元才获得90平米安置房,而原始协议中的补偿款及180平米安置资格疑似遭侵占。
2011年,合肥市启动九华山路城中村改造项目,杨金儒户192.2平方米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2012年4月,其与拆迁方签订协议,约定安置180平方米房屋,并明确补偿产权置换费1.44万元、临时安置费2.817万元及奖励费3.24万元。
然而,因项目在建期间前任官员违纪落马,回迁工作停滞至2018年。杨金儒称,回迁启动后,部分领导存在“优亲厚友”行为,并以“变更原始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协议,导致其家庭多年未能安置。2021年,杨金儒向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被接回合肥后因“疑似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日。
2023年3月,杨金儒再次赴京说明情况,3月15日返合肥后被带至派出所。据其提供的材料显示,3月16日凌晨,从派出所留置设施中释放后,合肥青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迁经办人员要求其签署文件并缴纳46万元,否则“继续打击”,最终其被迫缴费并获得90平方米安置房,但原始协议中的补偿款及剩余面积未兑现。
公开资料显示,九华山路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数百户居民,此前亦有其他居民反映回迁问题。对于杨金儒的个案,法律界人士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协议效力。
【结语】拆迁安置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执行应公开透明。杨金儒的遭遇折射出基层治理中协议履行与群众权益保障的矛盾,事件最终解决仍需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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