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发放枣庄市餐饮零售消费券的公告根据《2025年枣庄市零售餐饮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市商务局拟按照剩余资金情况发放新一批餐饮零售消费券,具体投放安排如下:
分别于2025年5月1日-5月15日、5月16日-5月31日、6月1日-6月15日分三阶段通过“云闪付”APP向在枣庄市内消费人群发券,每人每阶段仅可获取1次消费券。
第1轮:5月1日上午10时投放消费券金额50万元,其中“满100元减20”元面值4000张、“满200元减50元”面值3000张、“满500元减100元”面值2700张。
第2轮:5月16日上午10时投放消费券金额50万元,其中“满100元减20”元面值4000张、“满200元减50元”面值3000张、“满500元减100元”面值2700张。
第3轮:6月1日上午10时投放消费券金额52.76万元,其中“满100元减20”元面值5380张、“满200元减50元”面值3000张、“满500元减100元”面值2700张。
其他内容按照《2025年枣庄市零售餐饮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执行,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7日
附:枣庄市餐饮零售消费券操作指引
1、消费者领取消费券
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云闪付APP,用户可在本地精彩-枣庄优惠专区—餐饮零售政府消费券查看消费券类型及票券活动细则。
2、消费者操作流程
用户在商务局官网指定核销门店出示云闪付付款码,单笔交易满100元送20元消费券,满200元送50元消费券,满500元送100元消费券,完成交易后根据交易金额赠送票券自动到账,活动期间每阶段仅限获取使用1张消费券。用户可登录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查看票券信息。
3、消费者核销流程:
票券到账后,用户在商务局官网指定商户核销消费券,满20.01元立减20元,满50.01元立减50元,满100.01元立减100元,用户直接出示云闪付付款码,可直接核销,每次交易限使用1张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