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4年6月至7月期间,当事人在明知上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按照上线的指示接收他人银行卡,多次前往境外探店并通过购物的方式刷卡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本案当事人累计涉案金额七十余万元。后被办案单位抓获。
煦滨刑事辩护团队完整的参与了本案从侦查到审判全流程,经过团队律师的工作,当事人在数倍于情节严重量刑标准的情况下,量刑降至三年并取得缓刑结果。
二、办案过程及辩护亮点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10次以上,或者3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的“情节严重”情形。本案当事人通过刷卡消费的方式,协助转移资金7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在公安阶段通过会见,团队律师发现虽然当事人在实施探店刷卡行为前,也实施过多次送卡行为,但是其主观上并不明知,不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经过沟通在公安阶段实现了犯罪次数上的减少,通过辩护去掉一个加重情节,遗憾的是本案中属于多人犯罪,因为上线未到案,最终没有当事人还是被办案单位批准逮捕。案件到达检察院后,团队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发现本案中指控当事人的部分犯罪事实,涉案资金来源并不能明确的指向系犯罪所得,而且在不同犯罪行为中,当事人虽然都有所参与,但是参与程度区别很大。同时本案中当事人行为均为听从他人的安排、授意,即使上线未到案也存在认定从犯的空间。经过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本案经过退侦,辩护人的观点基本都被采纳,但是对于从犯的认定观点并未得到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通过多轮协商定格在了三年,不适用缓刑。
此时团队律师及时调整辩护方案,在检察院刑期没有探讨空间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态度,决定将退赃等情节留到法院阶段,再去争取缓刑的机会。为提升当事人缓刑的可能性,煦滨刑辩团队律师辅助指导当事人在法院阶段展开了一系列退赃退赔工作,并结合全案情节与主审法官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交流工作,辅以类案检索报告探寻缓刑的空间及可能性,成功推进办案机关针对此问题进一步细化研讨。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通过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的方式,对当事人判处缓刑,避免牢狱之灾。本案当事人也是本案到案的五名同案中唯一取得缓刑结果的。本案最终辩护的成功,依靠于辩护方案的及时调整以及有效的执行。
三、煦滨刑事团队简介
煦滨刑事团队由田筱荷主任带队,团队建立初期就立足于建设一支最强大、最专业、最前沿的刑辩团队,在成员准入上进行严格的筛选,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法学专业,或具备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或系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团队成员累计办理刑事案件几千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恶案件及企业合规等多领域刑事案件,具有强大的理论支撑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现已拥有强大多元的刑事智库,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