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5年广东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354名劳动模范、40名先进工作者,97个先进集体获表彰。
其中,潮州中院刑二庭庭长刘新燕被评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湛江中院民一庭被评为广东省先进集体。
广东省先进工作者
(广东法院)
刘新燕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
深耕刑事审判一线20年,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勇于攻坚克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完成多起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审理工作,坚决维护地区安全和社会发展。积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为潮州中院少年审判工作开创了新模式,被称为“法官妈妈”。当选广东省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广东省妇女十四大代表,被评为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获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服务型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多个称号。
广东省先进集体
(广东法院)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第一庭
近三年受理案件4804件,审结4530件,人均结案1133件,居全院第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安铺法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推动联合吴川28个部门在法庭设立“联合调处工作室”的做法获最高院、全国人大代表高度肯定。向金融监管部门等发出司法建议整治行业问题,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共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相关案件同比下降40.57%。搭建“一中心多站点”司法拥军工作平台的做法被写入省法院人大工作报告;因涉军维权工作表现突出,作为全省唯一的法院在六省区相关协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审理的案件入选最高院、省法院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曾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涉军停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省法院集体三等功等40余项集体和个人荣誉,论文获评全国法院“三等奖”。
审核:何雪娜
编校:余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