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婚姻关系面临着诸多挑战,夫妻间的矛盾与纠纷也日益复杂多样。当婚姻走到尽头,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离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成为许多人关注的焦点。

近期,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霍海燕接手了一起颇具代表性的离婚纠纷案件。案件中的男女双方已分居三年有余,矛盾积深,女方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霍海燕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助力当事人成功摆脱困境,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刘女士与陈先生于 2016 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姻初期,二人感情融洽,但随着女儿的降生,矛盾逐渐浮现。陈先生长期在外工作,致使夫妻聚少离多,沟通严重受阻。仅有的相聚时刻,陈先生不仅对刘女士缺乏关心爱护,还多次言语辱骂,甚至动手殴打,导致刘女士头部受伤、身体多部位软组织损伤,身心遭受极大伤害。

此后,两人的感情自此出现裂痕,自2020年起,陈先生不再回家,两人正式分居。在抚养女儿方面,陈先生更是不管不问,既未在身边陪伴,也很少承担抚养费用,孩子一直由刘女士及其父母照料。

2022年,陈先生故意引发冲突后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颠倒黑白,还无视法庭纪律中途退庭,导致案件按撤诉处理。为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身心疲惫的刘女士找到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托霍海燕律师代理其再次起诉离婚事宜。


家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霍海燕

办案经过

家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刘女士的迫切需求。第一时间与刘女士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详情,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并找出本案难点着重分析,最终在较短时间内确定了诉讼策略。

庭审中,陈先生主张,因刘女士曾身患传染病,且可能还有精神疾病的风险,故婚生女应由他个人抚养;同时,他认为自己常年在外工作,刘女士在家承担全部家务是分工不同,属于刘女士应尽义务,因此不同意刘女士提出的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此外,他还要求财产倾斜分割,自己应分得70%财产。

对于陈先生的种种说法,家理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首先,律师通过向法庭举证刘女士的医院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微信记录等证据,证明陈先生对刘女士曾实施家庭暴力,且在孩子的抚养支出与身心关怀方面严重缺失;其次,律师从双方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公积金账户明细等证据切入,指出陈先生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最后,针对陈先生称刘女士身患传染病、可能有精神疾病,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说法,律师一一反驳澄清,并明确指出其提交的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这些主张,更不足以成为剥夺刘女士抚养权的理由。

案件结果

在扎实与充分的证据面前,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认可了家理律师的部分观点。判决准予刘女士与陈先生离婚,婚生女由刘女士直接抚养,陈先生需每月支付抚养费 40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依法对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公积金等财产进行了分割,并判决陈先生给予刘女士15万元补偿款及5万元家务劳动补偿款。

家理律说

本案中涉及的家务劳动补偿争议,核心在于当前法律体系中家务劳动定价机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一规定明确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将其从传统观念中的 “情感义务” 上升为 “经济权利”,是对《民法典》“树立优良家风,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立法宗旨的具体践行。从法律层面认可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不仅是对家务劳动者的尊重与保护,更是构建夫妻平等、共担责任的现代家庭伦理的关键所在,为社会治理在家庭领域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此基础上,家理律师期待,未来司法实践中可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补偿标准,为家务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供更有力支持。作为婚姻家事律师,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司法动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在婚姻关系解除时获得应有的补偿。

与以往部分忽视家务劳动价值的案件判决不同,这起案件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进步,它突破了“家务=免费”的传统观念,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判例和“劳动价值法治化”的重要事实支撑。家理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在面临此类婚姻家事纠纷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诉讼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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