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荒诞的现实出现了!

犯罪经历,竟成了某些人收割流量的“黄金剧本”。

卿晨璟靓,这个曾因“最美通缉犯”名号红遍网络的女子,将“酒托”诈骗的不光彩过往,包装成直播间里的“独家故事”,没想到还真的小火了一把。

在“黑红也是红”的畸形逻辑下,流量遭已经成了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存在。

法律的威严、受害者的伤痛、社会的公序良俗,在流量面前全部退居到了二线。多么可悲。

更令人脊背发凉的是,这样的案例绝非孤例。

现在这个世界真的太癫了。


“大牢出来的女人”,

也能当网红?

2018年11月,四川绵阳警方在通缉“酒托”诈骗团伙时,因一张高颜值照片,卿晨璟靓从7名在逃嫌疑人中“脱颖而出”,被网友冠以“最美通缉犯”称号。

这场由外貌引发的舆论狂欢,悄然掩盖了其参与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140余万元、上千名受害者受骗的残酷事实。

当月,卿晨璟靓投案自首,2019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法律文书明确记载,她通过虚构身份在酒吧诱导消费者高额消费,属于典型的“酒托”诈骗模式。

2020年11月出狱后,卿晨璟靓于2025年3月注册了一个新抖音账号,以“2018年头条人物,现已改邪归正”为简介,短短一个月吸引8161名粉丝。


▲ 图源:微博

她在12条视频中反复强调“最美通缉犯”身份,直播主题直指“大牢出来的女人”“最美酒托揭秘”,甚至诱导网友“卡灯牌进粉丝群听犯罪故事”。

4月25日,其“揭秘酒托骗局”视频播放量超10万,评论区充斥“想看狱中生活”“讲讲怎么骗人”等猎奇留言。

这种将犯罪经历包装成“独家卖点”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流量经济的畸形迎合。

如此高调分享自己的犯罪经历,看来卿晨璟靓下了决定一定要吃上网红这碗饭。可惜的是,这次路又走歪了!

抖音平台对卿晨璟靓的账号采取过两次封禁措施:2024年因“以违法犯罪经历博流量”无限期封禁旧账号,2025年4月27日对新账号实施“无限期禁言、取消营利权限、抹除粉丝”处罚。


▲ 图源:微博

但就算抖音封禁了账号,还是遭到了全网审判。因为在两次封禁之间,平台曾默许其发布31条包含犯罪细节的视频,直至舆论压力倒逼监管介入。

抖音黑板报声明称“禁止以服刑经历不当获利”,却未解释为何允许账号在一个月内持续传播争议内容。

这种避而不谈恰恰暴露了平台在流量收益与价值观底线之间的摇摆。


反诈老陈连麦争议,

乱蹭流量翻车了!

反诈老陈与犯罪网红连麦一起博流量,多么魔幻的一幕。

2024年,卿晨璟靓与前反诈民警“反诈老陈”陈国平的连麦视频引发轩然大波。

画面中,她自称“想通过分享被骗经历参与反诈”,而陈国平则做出标志性“吐舌防AI诈骗”动作,被部分网友截图传播为“与诈骗犯互动嬉闹”。


▲ 图源:抖音

此次连麦并非偶然,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反诈老陈的直播间日多次连麦“有争议身份”的主播,包括曾被行政处罚的小主播、边缘网红,形成独特的“蹭反诈流量”现象。

舆论对连麦事件的批判迅速升级,网友在抖音评论区要求“封禁反诈老陈”。部分网友翻出老陈2022年辞去民警职务后接受打赏、参与商业活动的争议,质疑其“从反诈先锋沦为流量掮客”。

更有受害者家属指出,卿晨璟靓的诈骗行为曾导致多个家庭破裂,而平台却将其包装成“励志网红”,这种叙事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卿晨璟靓事件,暴露出流量经济下三重深层矛盾:

其一,人性中对“特殊经历”的猎奇心理,被异化为对犯罪故事的消费狂欢,道德评判让位于感官刺激;

其二,平台算法的“唯数据论”,将法律惩戒转化为流量密码,形成“越争议越获利”的畸形闭环;

其三,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包容机制,被投机者扭曲为“黑历史变现”的借口,模糊了“改过自新”与“消费苦难”的边界。

所以,反诈老陈别什么流量都蹭了,很容易身败名裂。


黑历史也能变现?

畸形的流量经济

世风日下。

卿晨璟靓的直播策略暗合了当下短视频平台的“争议流量”法则:主动暴露犯罪细节,如“狱中男女分开关押”“减刑难度”等,通过满足公众猎奇心理换取打赏。

这种将法律惩戒史转化为“个人IP”的行为,实质是对“违法必究”社会共识的消解——当犯罪成为走红捷径,法律的威慑力将大打折扣。

卿晨璟靓并非孤例。2023年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曾全面排查清理以“刑满释放”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222个。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MCN机构已开始挖掘“犯罪经历”赛道,寻找有“话题潜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黑历史包装”“争议点设计”等服务。

这种产业链若不遏制,可能催生“为流量犯罪”的逆向激励,正如网友担忧:“未来会不会有人为了当网红故意违法?”


▲ 图源:微博

当然,荒诞的源头还是在平台算法身上。

抖音在声明中强调“禁止以犯罪经历博流量”,但平台算法在早期却为卿晨璟靓的视频提供流量倾斜。

这种“流量至上”的机制设计,本质上是对不良内容的隐性鼓励。2025年4月中央网信办启动的“清朗”专项行动,直指“违背公序良俗的恶意营销”,正是对平台监管失职的纠偏,但长效治理仍需建立“事前审核+动态监测+用户举报”的全链条机制。

当“最美通缉犯”的标签比“诈骗罪罪犯”更深入人心,当反诈民警的连麦成为网红涨粉的工具,我们不得不警惕:流量逻辑正在重塑社会的价值坐标系。

平台不应成为犯罪经历的“展销会”,法律惩戒更不应沦为博眼球的“剧本”。

正如抖音最终的封禁措施所昭示:技术赋能的前提,是守住公序良俗的底线;流量狂欢的尽头,必须是法治与道德的双轨制衡。

唯有让“犯罪经历”回归其应有的羞耻属性,让流量经济接受价值观的校准,才能避免更多“卿晨璟靓”式的荒诞剧上演。

毕竟,一个容忍“黑历史变现”的社会,终将为畸形流量付出沉重代价。

参考消息:

光明网:《“最美通缉犯”出狱直播当网红?抖音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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