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很多地方景区提前开启游客从众模式,游客在外旅游,要管住自己两个行为,第一个行为,管住自己嘴,不与人起矛盾纠纷,第二个行为不要随便乱摘别人花草,水果等,一定要文明旅游。
五一假期适逢盛夏交替季节,云贵川地方枇杷成熟了,近日有几名游客在成都龙泉山附近游玩,在柏合街道宝狮村9组,路边看到农户种植枇杷,然后就伸手摘了几个,然后就被种植户一位阿姨拉住一名年轻男子不让走,嘴里不停说,不给钱想走不得行哦。
根据媒体报道有两种说法,种植户阿姨要100元一颗。另一种说法,2颗枇杷赔偿400元,这简直就是天价,比黄金还贵,游客有错在先,据说农户也有挂牌标注,未经他人同意,不要私自采摘。
但是游客也承认赔偿,但是阿姨漫天要价简直不合理,说直白一点就是讹诈,最终游客选择报警,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赔偿种植户30元。
到一个地方旅游,必须要尊重当地入乡随俗,没有得到他人允许,不要轻易私拿别人东西,这个两个枇杷索赔400元,让我想起了2023年河北涞水县,两个核桃向游客索赔3000元的事情,这也是一个活灵灵的教训,五一假期给广大游客提个醒,万一遇到不讲理游客往地上一躺,讹诈你咋办呢。
知名律师作者《何律普法》认为:
1、一、未经允许摘枇杷=偷?法律定性是关键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二、农户索赔400元合理吗?是不是网友所说的涉嫌敲诈勒索?法律教你算账!
我国《民法典》第1184条明确: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3、三、纠纷化解的正确姿势:农户和游客都要注意!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
很多四川网友认为:
1、作为热情好客四川人,外地游客来旅游,随手摘我几颗枇杷,我们不会计较。
2、知道人家种的还要摘,虽然只摘2颗,要400元不多,让他长点记性,别人的东西别伸手。
3、瓜田李下,看的是人品。你付的,不是买枇杷的钱。你付的,是偷枇杷的罚款。要400,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都像你这样,果农就得喝西北风。因此,杀一做百是必须的。
4、觉得游客只是一种好奇或有一种新鲜感摘了2颗尝尝鲜,被大妈认为是偷,2颗枇杷400元说实话有点过分了。
你对2颗枇杷被索赔事情有何看法?欢迎留言,关注我,每天分享不同的旅行世界。备注 #游客私摘枇杷每个被索赔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