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召开“公务餐”改革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务餐”改革,全面取消市域范围内公务接待用餐,推动公务接待“由公函吃桌餐”变为“自行扫码用餐”,引领全市党员干部从“舌尖上”转作风树新风。
自去年5月以来,济宁市纪委监委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先后分两批在嘉祥、任城、泗水、微山、鱼台、汶上等6个县区进行试点,并逐步在所有县(市、区)推开。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一组双专班”推进模式,研究制定《济宁市“公务餐”管理办法(试行)》,优化“公务餐”申请流程,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改革稳妥有序开展。
据介绍,“公务餐”是指全市公务人员在市域范围内开展一般性公务活动时,在定点用餐点自行付费的用餐方式。会议、培训用餐和市外来宾接待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务餐”适用人员在市域范围内开展公务活动,不再凭公函安排公务接待,一律在定点用餐点扫码就餐,据实支付就餐费用。严禁吃而不付、多吃少付,严禁违规变相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据初步统计,试点以来,各镇街每月可节约财政支出1.5-2万元,平均用餐时间由1小时降至20分钟,接待人数降低90.84%,大幅减轻基层公务接待负担,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吃公函”“吃下级”等违规吃喝问题,改革成效受到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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