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

4月20日,由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食品药品环境知产犯罪治理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论坛在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的背景下,聚焦“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治理”议题,旨在通过经验交流、思想碰撞,进一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源头治理与法治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本文为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庆军在论坛上的与谈发言,整理以飨读者。



张庆军

很荣幸参加这个论坛,也听了各位教授和专家、大咖的演讲,感受很多。我总结两点。

第一,食药环知犯罪很专业。

先说第一点,食药环知案件确实很难,我做了十几年检察官,办的食药环知案件一二百件,量不多,实事求是,我当时也没有认真研究,案件普遍是认罪的,律师基本没有做无罪辩护,案件也都很顺利的就判了。判得对与不对,当时自我感觉很好,觉得判对了。但现在回想当年办的案件,未必都是对的,也有案件可能存在问题。

刚刚王灿发教授讲到现在的环境犯罪案件量很大,但真正的专业律师不超过1000人,实际真正精通不超过100人。我很认同,因为我最近两年搞食品案件,搞完以后,我的感觉特别深。这类案件真正精通的人太少了。我做检察官办的案件,用王教授的角度去审核,我们办的案件在实体上可能是存在问题的。

这类案件非常难,最难的地方不是鉴定报告,也不是普通的程序辩护问题,而是真正的实体问题。就是这个食品是否违规,添加这个东西是否违法,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符合某个具体的食品规则的规定,还是不符合刑法的规定,这些是有本质区别的。但是由于我们的综合性人才太少,精通食品知识的人、行政法的人和刑法的人,本身就很少,这三者全部精通的人更少。

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前的食药监局)的人,有一部分人懂专业知识,但是部门内负责法治的人很多不懂食品专业知识,到了检察官、法官和公安局侦查人员,更是这样了。律师还没有检察官和公安侦查人员专业。目前律师界,全国搞得最好的就是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但即使这样,我们律师的力量还不够,还需要加强学习。

第二,这类案件律师辩护大有可为。

我个人办了一个大家觉得很成功的案件,是一个毒猪肉的案件,我们是二审代理。一审时判了二三十个人实刑,罚金很高。当事人想要缓刑然后上诉。我们听完这个案子以后,认为大部分人不构成犯罪。二审与法官交流之后,法院觉得我们是对的,发回重审。2023年6月30日发回重审,2024年2月一审法院重新立案。2024年5月和12月两次开庭,2025年1月重审一审宣判。改判了22个人,其中1个人的罚金减少了480万,2个人变成缓刑,剩下19个人均单处罚金5000元以下。实际上这个罚金就是象征性的,用内部话叫中国式无罪,实际是无罪,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给你无罪,象征性的判处罚金不让你上诉。

这个案件在办理时我们就发现,当事人、公检法和律师没有人把这个案件的专业知识搞清楚。同时据了解,我们这种情况的案件各地判了上百人,很多已经执行完毕,目前为止没有人翻案,也就是说这类冤案还有很多。所以此类犯罪辩护大有可为,希望在座各位同仁和全国律师同仁,能够共同努力,防止冤假错案,把食品安全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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