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推动云南省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方面取得新突破。

  此前,根据党中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云南省检察院制定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从政治和法治高度落实专项监督任务。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监督,加强涉企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做好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提升检察环节涉企案件的办案和监督力度。同时,要加强统筹安排,强化组织领导、线索摸排、一体履职、协同配合和宣传引导,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会议提出,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责任感使命感落实专项监督工作任务的要求。鼓励检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战略考量,增强政治自觉,推进专项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在法治思维方面,会议要求准确把握专项监督原则,案件办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同时注重自我监督,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实现“三个善于”,纠治自身在履职办案中的问题,做实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围绕检察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检察院、各业务条线、各职能部门要对照最高检重点任务和我省具体措施,主动认领任务,统筹推进,解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同时,要加强内外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记者 张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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