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拆设备就要花两三天时间,都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了,没想到当天就履行了,谢谢法官一直没放弃帮忙劝解被执行人。”

近日,灵武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队对一起买卖合同案件中的以物抵债设备进行现场交付时,被执行人当场转账履行了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送来两面锦旗表达对法院干警的谢意。


进程一:分期履行 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付某与被执行人宁夏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灵武法院依法判决,宁夏某建筑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向付某支付22万余元。后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中无存款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随即依法对该公司名下一批设备进行了查封,并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拟对已查封的设备进行评估、拍卖。

“可以先不拍卖吗,我分期给付某支付货款。”

在准备拍卖设备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提出要分期履行,希望能保留设备,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付某便暂时撤回本案执行申请及拍卖申请,该案终结执行。

进程二:恢复执行 以物抵债

“法官你好,我又来申请恢复执行了,被执行人还是没有给我付款,您看看还有什么办法能帮我要回这笔钱呢。”

然而,分期履行期限届满,被执行人宁夏某建筑公司仍未按协议足额履行付款义务,付某只好再次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法官随即依程序对已查封设备启动评估、拍卖,但第一次、第二次网络拍卖及变卖均流拍,法官便与付某沟通以物抵债,以查封的设备来抵偿本案剩余未付执行案款,付某表示可以接受。

进程三:执行反转 现场履行

4月24日一早,执行法官与法警队干警等人就共同前往被执行人公司,拟对抵偿债务的设备进行现场交付申请执行人。


然而就在清点过程中,案件出现了反转,被执行人紧急联系第三方公司到场帮忙处理纠纷。

“我们可以现场支付设备货款,设备就继续存放在公司里,不用再来回搬了,省时又省力,对我们都有好处。”

第三方公司表示,愿意以等同流拍价格购买该套设备,且同意该套设备继续存放于被执行人公司,并且会现场支付全额货款。


双方签订购买协议后,第三方公司直接将全部钱款一次性转账给付某,案件顺利执结,三方皆大欢喜。

无论是以物抵债,还是现金给付,都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灵武法院将持续强化对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贯彻落实,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灵武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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