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安警方

精准研判、重拳出击

成功摧毁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

抓获主犯周某春、熊某民

冻结涉案空壳公司12家

初查

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揭穿了“商品寄售+拉人头返利”

的新型传销陷阱

为公众敲响“高收益”投资警钟


6000元手表背后的“金字塔”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以搭建“私域商城”为噱头,在高安注册了数个空壳公司。吸引参与人注册会员,并认购采购价格1000元手表,以6000元标价在“私域商城”进行寄卖。参与者缴纳上架费给店长,而获得收益需等到在下次交易成功才能兑现。同时,参与者也可获取下线会员的收益分成。


警方从“推广模式”锁定传销铁证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参与人员实际并未购买该手表,也未见过手表实物,而是通过线上抢单获得收益为推广该模式,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通过微信群推广、开推介会分享和租工作室发展人员等线上线下方式拉人头。与此同时,“私域商城”设置“下线人数达到40人,流水达到80万就能开店并获得店内会员上架费”的规则以达到激励吸引人员参与。

虚假商城面具下的“财富幻觉”

自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在高安发展团队人员数百人,两人鼓动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在该模式的推广下,参与人数呈现几何状增长。目前,“私域商城”已经无法提现,平台停止运行,各分店停止采购抢单活动,诸多参与者亏损,报案人数上百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周某春,熊某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人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从线下逐步转变为线上,通过虚拟的网络交易,构建出复杂的层级关系和利益链条。涉案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依此获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大量人员资产损失。对于先交“入门费”“会员费”,再通过拉人头得提成、佣金和商品无限增值获利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所谓投资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来 源:高安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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