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20年前看完《死亡笔记》后,每当对社会现状心生强烈不满时,我脑袋里都会YY出一个梦想

我猜不少人可能也有类似梦想,今天第一回说出来,也算开个脑洞,找找知音~

《死亡笔记》的设定是死神拥有一本死亡笔记,只要在笔记上写下某人名字并想象其样貌,此人就会死亡


天才高中生 夜神月偶然捡到死神琉克的死亡笔记,决定利用它消除罪恶,将世界改造成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国

以此为基础,我YY出的第一个梦想,就是我拥有许多超能力

包括刀枪不入、会飞、会瞬移、会隐身、力大无穷……

为防止有人在食物里下毒,我还设想了所有食物入口前,我都能察觉出食物是否有毒的特异功能~

总之,所有特异功能的目的集中起来就两点:

一是我本人不会被任何外力伤害,可以放手实施我的人类社会改造计划,不用担心付出任何代价或遭到阻拦

二是我本人能夺取任何人的性命,通过生命威胁迫使他人服从我的旨意,从而实现我的计划

后面的脑洞剧情,大概就是瞬移到白宫,迫使老川取消关税,放弃核武器,彻底终结美国霸权……

或通过瞬移把全世界领导人全带到纽约联合国总部,迫使签署协议, 让世界变得更和平,更自由,更平等,更民主,更开放,更繁荣……

任何人胆敢执迷不悟,继续战争,有一个算一个,格杀勿论~

但这么搞,就会陷入《死亡笔记》所探讨的“正义悖论”:

以不经公审的私刑,处决我自认为有罪的人,是否算正义?也就是不经程序正义的实质正义,是否真靠得住?

我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给全人类带来自由平等和平繁荣,但我采用的手段却是威胁他人性命的暴力,以及剥夺他人自由与平等的独裁暴政,是否算正义?

我不具备全知全能视角,却拥有全人类生杀大权,由于权力不收任何制约,我如何确保自己不会随心所欲,滥杀无辜?又如何判断自己的想法是否真的有利于全人类利益?

又是否会为了明面上伟光正的“追求全人类长远共同利益”的目标,一边自我安慰,一百年肆无忌惮侵害眼前每一个人类个体的利益呢?(爱人类却不爱人)

我最近在看《大明王朝1566》的长篇解读,里面的嘉靖帝心系九州万方,却丝毫不在意一县几十万百姓死活,这是真爱民吗?

出于对我本人拥有超能力的不信任,我又YY出了第二个改造世界的梦想:

我拥有直接制定法条的能力,“系统”自动执行,和名字被写上死亡笔记的人一样,违者立刻心脏暴毙(心源性猝死)!

比如说,故意杀人者,在对方被杀死的那一刻,就会 心脏暴毙

抢劫、强奸、偷窃、诈骗、绑架、非法拘禁、故意伤人致人重伤或残疾、故意纵火、投毒、恐袭、劫持人质、行贿、受贿、贪污、贩毒、人口买卖……任何人做出这些严重犯罪行为的那一瞬间,统统 心脏暴毙

比如你只要敢故意杀人,哪怕服从上级命令,也必死无疑,自然没任何士兵敢上前线杀敌,所有战争自动停止

哪怕真有人不怕死,在他犯事的那一瞬间,也会死亡,无法持续危害社会

劫持人质的把刀架在人质脖子上的那一刻,他就死了,人质自然安全

在一切人类社会无法容忍的严重犯罪行为统统判处死刑瞬间执行的环境下,社会会变得非常和谐,人人都有安全感

只要不是主观故意+已经或必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犯罪行为,其他小的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酗酒斗殴但没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开车意外撞死人之类的,还是交由司法机关,根据常规法律审判定罪处罚,避免法律太过严苛

小孩子打闹,可能玩狠了一个小孩把另一个推倒受伤了,总不能因此就把小孩赐死吧?

再比如家暴,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之前,也不适合把施暴一方直接赐死,总不能丈夫情绪上头打了妻子一个耳光或反过来妻子打了丈夫一个耳光,就直接赐死吧?

那我打儿子屁股怎么说,是不是也要赐死?

人命关天,执行死刑的法律,还是需要预留一定容错空间

OK,这样执行一段时间,全民都意识到绝不能犯任何严重犯罪行为,有了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下一步就是全面开放,给人民充分自由

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一切 户籍制度、国境线、护照、签证,允许全人类在宇宙中的任何非私人领地内自由迁徙活动

取消一切贸易关税壁垒,任何地区生产的任何商品在任何地区销售均零关税

取消各国政府,统一设计地球联邦政府,地球联邦议会,地球联邦法院,制定地球联邦宪法,并其他一切法律法规,所有法律适用范围为全人类和全宇宙

取消各国军队,销毁一切核武器,永久冻结一切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研发和制造,只留下极少一部分地球联邦警察部队和常规武器,维持社会治安(因任何严重暴力犯罪都会瞬间死亡,所以也不需要再配置大量国家暴力机器)

取消全球各国央行,统一设立地球联邦央行,央行为社会提供充足流动性,存贷款利率由全世界所有商业银行自行拟定

取消一切现行信用货币和外汇汇率,一律按照某个标准汇率,在地球联邦央行那里转换为标准地球元,世界上只允许标准地球元作为交易媒体

取消一切国有经济,一切国有企业转换为私企(因贪腐空间为零,也不怕出现苏联解体时的国资大规模流失),包括水电煤公路高铁等基建行业,一律交由市场竞争,但政府需严格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在不(潜在)伤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取消一切社会管制,包括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学术自由、信仰自由、性取向自由、职业选择自由、教育选择自由……

但吸烟吸毒这种就不能完全自由,因为会伤害他人利益

类似的还有诽谤诬陷或煽动仇恨暴力的言论,也没有自由

自由问题解决后,就轮到公平问题

因为高度自由解放的社会环境,必会加速贫者越贫,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

不用再养军队,也没有研发制造购买武器的费用,没有任何用于国家安全开支,警察数量也极少,不需要外交部和宣传部,政府不允许做任何行业补贴,也不允许花钱办奥运会世博会、开各种研讨会欢迎会啥的,甚至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官办媒体、科研所等都一律禁止,统统交给社会,按照市场规律自行筹办,政府只管依法监督,违法查办,绝不下场参与

由此,地球联邦政府只需维持规模很小的行政人员,加上没有任何公务人员敢贪腐,政府运作效率大幅提高,财政开支也大幅缩减,就给减税提供充足空间,还富于民

而收上来的税,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残疾等保障)

还是因为没人敢中间贪腐,所以能确保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资金都发放到位

而且一切社保都是针对全人类发放,哪怕非洲战乱国家没饭吃的孩子,也一样能获得托底保障

但这种保障仅限于托底,不会饿死、不会病死、有个小破房子遮风挡雨……仅此而已,想要过上大鱼大肉的好日子,还是要靠个人奋斗

欧洲加拿大现在这种标准过高的社保体系,会大幅缩水,把钱融给发展中国家的穷人

这个梦想显然比阿根廷米莱走得更远,之所以可执行,归根到底我有“上帝之鞭”威慑所有人,大幅降低人类协作成本,提高协作效率

过去我认为这个梦想是人类走向大同世界的完美路径,但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讨论中,一个定罪细节,让我产生了新的实操层面困惑:

如果我要以强奸罪,将人就地正法,心脏暴毙,那强奸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男女生殖器直接触碰的那一刻就算强奸吗?

还是必须男性生殖器完全插入才算强奸?

这个“完全”又该怎么判定?

插到一半要噶吗?还是必须碰到子宫壁?那如果不够长怎么办?还是男性生殖器完全没入?

如果男的阳痿,插入也就1公分,这又要怎么算?

要是按最上面那条标准,阳痿的只要碰一下也算强奸啊

反过来说,是不是女的强奸男的也可以 就地正法?

那如果投机取巧,只用手或工具玩弄对方,按现行法律标准是猥亵罪,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那如果有人长期用这种擦边球方式玩弄对方,对方又拿不出证据保护自己(现实中绝大部分强奸犯无法被绳之以法,就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非常隐秘,受害者几乎不可能找到人证,物证也很难保存),普通法律帮不上忙,我又怕死刑标准过于宽泛,误伤大众,是不是就拿这些坏人没办法了呢?

争议更大的点在于, 强奸罪犯罪标准是“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问题是哪一刻妇女意志表示反对了,才算“违背”?

生殖器接触之前的那一刻?

生殖器接触的那一刻?

生殖器正式插入的那一刻?

还是完全插入的那一刻?

还是射精的那一刻?

如果性行为发生前女方明确愿意,发生到一半觉得痛了或突然反悔想停下,但男方已上头停不下来,是不是这时女的只要喊一声“停”,而男的没有马上抽出,就要瞬间把男的以强奸罪嘎了呢?

就算男的意识到风险,又要留给男方几秒钟时间思考、反应,并最终抽出呢?

1秒?3秒?还是6秒?是不是晚1秒抽出就要暴毙当场?

如果真是这么严苛的标准,那恐怕全天下男人上床都像上刑一样,必须时刻准备赴死,要不停询问女方感受,生怕女方心思意念一个不乐意,自己下一秒就成刀下冤魂……

如果性行为全程女方没有任何反对表示,结束后双方在床上聊彩礼时聊崩了,女方此刻真是非常后悔自己刚刚的性行为,觉得自己被骗了,是不是男的也要死呢?

要知道,刑法说的违背妇女意愿的手段有三种:

一暴力、二胁迫,三“其他手段”

之前说彩礼30万没问题,现在得手了立马改口家里困难,彩礼最多只能给10万,这算不算用“其他手段”(期盼?)强奸我了呢?

这次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定罪,很多男性表示不认同,就是担心强奸罪今后被订婚女性滥用

推而广之,很多我过去想当然的死刑判决,现实中可能同样存在执行标准困境

怎么才算受贿?

明目张胆收受钱财替人办事,这叫受贿

但假如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多年老友,相约一起钓鱼,受贿者运气不好没钓到鱼,行贿者把自己钓到的鱼分了一条给受贿者,这算不算受贿?

你说要看受贿者有没有帮行贿者办事啊

如果没有马上办,隔了几年才办呢?

而且办的这个事,也不是非常明确的滥用职权和利益输送呢?

现实中的司法实践,本就有大量模糊争议地带,所以才需要给控辩双方充分辩论空间

我又不是法律专家,就算是,也不能保证我的判定就一定准确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看法都经常打架,最后还不是少数服从多数?

但也很难说,多数法官观点就一定对啊

说到底,我只要拥有可以独裁的超能力,又不具备真正上帝一般全知全能的视角

那如果我真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呢?

恐怕我的想法也不是现在这般了

我会完全超越人类视角,站在造物主的特殊视角看待人类社会的折腾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我现在的这个梦想本身可能就原地消失了

还记得力哥在一文里说的吗?

上帝爱人类又看着人类瞎折腾的根本目的是想要给人类自由意志,希望人类能正确使用自由意志,也要为错误使用自由意志承担相应的代价

这样的人,才算真正的自由人

如果我真打造了一个绝对不会犯错,人人都很幸福的乌托邦理想国大同世界,那一刻,人类的自由,可能也被我彻底剥夺了吧~

以上纯属脑洞,博君一笑,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PS:其实长久以来我YY的梦想还有第三种改造世界模式

我只拥有控制大脑这一个超能力,第一天只能控制1个,第二天能控制2个,第三天控制3个,加起来3天总共控制6人,以此类推,最终打一波王炸~

哈哈哈,不能再多说了,大家自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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