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市南沙区委政法委主办的“推进高水平涉外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新启用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南沙法庭举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克俭,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岳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区有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代表围绕推进高水平涉外法治建设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洪适权首先向与会人员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南沙法庭正式启用标志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涉外审判工作将开启新篇章,南沙法庭将努力打造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前端治理探索地和粤港澳三地司法规则衔接示范地,为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支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郑志柱介绍了该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时期,全球科技竞争格局加速重构,知识产权保护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要自觉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去推进,坚持平等保护,公正司法裁判,积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加强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深入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积极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彭建华介绍了该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赵福红结合时代背景探讨了如何以高水平涉外法治构建知识产权仲裁保护新高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陆向红分享了该局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辜恩臻提出推动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涉外民商事审判的三个着力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晓明介绍了广东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情况,就如何提高涉外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出意见。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岳向阳在讲话中指出,要全力将南沙法庭打造成为审判规则引领、法律服务聚集、具有较强辐射性和国际影响力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俭在讲话中提出,广东法院要以更大的格局、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进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高水平涉外法治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3149件,其中专利权纠纷1575件,著作权纠纷539件,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966件,形成了一批具有指导性、典型性、标杆性意义的案例。美国高某公司诉苹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作的工作报告,台湾地区品种权人蔡某光“三红蜜柚”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公正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打造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在荷兰飞某浦与和某公司等侵害“PHILIPS”商标权纠纷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以侵权获利的二倍确定赔偿数额,判决和某公司等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908万元,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重大跨境争议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明辨是非,积极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在香港作家“同人作品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认定“人物群像”可获得著作权保护,未判决停止侵权行为,采取支付经济补偿等替代性措施,有效平衡境外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规则之治发出中国声音,促进国际间的良性合作与发展。在多个涉外专利纠纷案中,深入研究案件所涉FRAND原则等内容,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有参考意义的谈判调解方案,有效促成多个案件达成全球和解。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始终坚持以开放包容的态度,通过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传递合作共赢的东方智慧。不断健全涉外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深化运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平台,与香港国际调解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合作机制。2021年以来,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促成下,涉外涉港澳台调解撤诉案件达469件,占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38.04%。
编辑 | 蔡 冰
校对 | 罗冠明
审核 | 冼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