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辖区2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进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对如下交通违法采集取证设备具体点位进行公示:

一、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记录设备点位

1.绥克线12公里300米(振兴街路口)北向南方向

2.绥克线12公里300米(振兴街路口)西向东方向

3.新兴街与建兴路交叉路口(建都路口)西向东方向

4.新兴街与兴隆路交叉路口(市政路口)东向西方向

5.新兴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倍利达路口)东向西方向

6.新兴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倍利达路口)西向东方向

7.新兴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倍利达路口)北向南方向

8.新兴街与兴隆路交叉路口(市政路口)西向东方向

9.新兴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新世纪路口)北向南方向

10.新兴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新世纪路口)西向东方向

11.新兴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新世纪路口)东向西方向

12.香坊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风华里路口)东向西方向

13.香坊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风华里路口)西向东方向

14.香坊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风华里路口)南向北方向

15.香坊街与风华路交叉路口(风华里路口)北向南方向

16.新兴街与紫金路交叉路口(法院路口)东向西方向

17.新华街与中央路交叉路口(千禧楼路口)南向北方向

18.西关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西关街玉民医院路口)东

19.西大街与中央路交叉路口(南门口路口)南向北方向

20.京抚线376公里(春天里路口)南向北方向向西方向

21.丹东线1326公里500米(佳兆业路口)南向北方向

22.丹东线1326公里500米(佳兆业路口)北向南方向


二、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违法内容如下:

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驾驶机动车不按指示标线通行的。三、实施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5年4月30日零时起实施抓拍。

特此公示

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4月23日

安全保障,老牌院校,葫芦岛商务职专公办学校招生应届往届初三毕业生13050961065微信同步(可参加单招)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