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黄水河倒虹吸上下游河道督导现场

今年以来,新乡市河长办与新乡市检察院按照省河长办关于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要求,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制度优势,注重灾前预防,扎实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难点问题,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按照职责实行“双交办”,齐抓共管,共同督导。在省委巡视交办南水北调交叉河道黄水河倒虹吸上下游河道范围内种植妨碍河道行洪树木问题现场,联系南水北调辉县管理处、辉县市赵固镇镇政府、辉县市水利局召开现场会,共同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通过现场调查,依据黄水河河道划界成果及倒虹吸征地范围,根据“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厘清了各自责任范围。同时,市检察官孟庆峰根据法律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法律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快速清理该处阻水片林,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防洪安全。

据介绍,通过持续督导,市河长办下发整改通知3份,向市检察院移交线索4起,市检察院立案2起,河道防洪隐患整改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清理整治危害河道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问题14个,清除阻水片林93229平方米,恢复损毁堤防、岸坡24.55公里,切实消除了防洪安全隐患。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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