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小伙伴都知道
北仑的“大熊猫”
——镇海棘螈
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目前仅分布于北仑林场
几处狭窄区域
然而
有人悄悄潜入保护区内
偷走了10尾镇海棘螈!
4月17日
北仑瑞岩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值班民警
接到群众提供线索
近期有人多次进入
北仑“镇海棘螈保护区”
形迹可疑
柴桥派出所立即部署
在保护区附近和山脚下蹲点守候
4月18日凌晨2时许
民警将私自闯入保护区的两人抓住
并在他们随身携带的塑料盒中
当场查获
10尾镇海棘螈
面对铁证
两人对其犯罪行为
供认不讳
目前
两人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镇海棘螈(Echinotriton chinhaiensis)是棘螈属(Echinotriton)仅有的三个物种之一,也是现存最古老的两栖动物之一。
镇海棘螈是我国特有的两栖动物,仅分布于北仑区林场几处狭窄区域。镇海棘螈野外种群数量极其稀少且呈持续减少的趋势,被IUCN红色名录列为极危(CR)等级,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离野外灭绝仅一步之遥,被誉为宁波“大熊猫”。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41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1、广大市民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域,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
2、若发现有人非法捕猎、运输、交易保护动物,或在保护区内有可疑行为,请立即拨打 110 报警。
3、如在社交平台、聊天群组中发现涉及非法捕猎、交易保护动物的信息,及时向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
来源丨北仑公安
一审丨郭梓谦
二审丨沈焰焰
三审丨朱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