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一群青春激扬的大学生,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即将到来之际,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庭审让他们记忆深刻。这是该院与高校加强合作,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紧密结合,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生动实践。
当天,湖南文理学院文史与法学学院的40名师生来常德中院旁听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庭审。原告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综合型青少儿艺术教育培养机构。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原告某公司先后在第41类等多个商标类别上进行了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商标的注册,并持续对品牌进行宣传。原告某公司认为被告某艺术学校未经其同意,在学校前台背景、机构装饰装潢、广告宣传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案涉四枚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遂原告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艺术学校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登报和张贴声明以消除影响等。因案件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就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以及与商标侵权相关的热点问题与现场大学生进行了交流。同学们表示,通过近距离旁听庭审,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明白了理论学习与司法实践的距离。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除邀请社会各界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外,常德中院与有关部门还联合发布了《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宣传,不断完善裁判规则强化保护力度,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左龙 吴伟麟
编辑:邱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