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的规范化、精准度和实效性,4月23日上午,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荆检讲堂”第五期,邀请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资晓露为全市检察干警进行专题授课。
资晓露同志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办理实务与高质效路径——以检察履职助推现代化治理》为题,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核心价值、办理方法论、效果深化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讲解。资晓露的授课紧贴检察办案实际,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和鲜活的案例剖析,为荆州检察干警高质效办理每一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供了可视化路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是一次干货满满的业务知识充电。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明科主持会议,并就进一步抓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强化精品意识、案例意识。
要建立检察建议选题制度,有计划有方向地培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典型案例。要把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关”,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开展类案分析研判,拓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线索来源,提升系统治理能力。要健全案件化办理机制,统一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流程。要充分听取专业人员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增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是
抓好督促落实,强化建议刚性。
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事前沟通、事中联络、事后跟踪,帮助和支持被建议单位落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强化调查核实,找准问题症结。要强化跟踪问效,准确适用抄送和督促落实等刚性保障机制。
三是
深化“三个管理”,增强建议质效。
承办检察官要加强自我管理,把握监督范围和制发必要性,扎实开展调查核实,起草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文书。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强化审核把关,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全面把关、全程管控。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做实专门管理,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以查促改。检委会要发挥宏观管理职能,加强业务质效分析研判,找准制发重点领域和存在的典型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质效。
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熊博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性质和制发原则、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区别、制发的主体和对象、制发程序、刚性保障等方面为大家解读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规定汇编》。
市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活动,各基层院干警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聆听授课。
2050期
作者|夏文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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