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划自然委发布了“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一期)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涉及宽街村、唐小庄村、施园村、张家湾村,征地面积共计39.3552公顷(590.33亩)。
宽街村
为实施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一期),拟征收张家湾镇宽街村集体土地17.3645公顷。
拟征地土地范围:该项目位于张家湾镇宽街村,具体四至:东至凉水河,南至施园南街,西至施园南街,北至施园街。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宽街村征地补偿费共计7814.01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需将宽街村93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35名;超转人员50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8名。劳动力费用约2100万元(60万元/人)、超转人员费用约30000万元(600万元/人),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321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唐小庄村
为实施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一期),拟征收张家湾镇唐小庄村集体上地5.0093公顷。
拟征地土地范围:该项目位于张家湾镇唐小庄村,具体四至:东至凉水河,南至施园南街,西至施园南街,北至施园街。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唐小庄村征地补偿费共计2254.20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需将唐小庄村34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15名;超转人员15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4名。劳动力用约900万元(60万元/人),超转人员费用约9000万元600万元/人),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99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施园村
为实施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一期),拟征收张家湾镇施园村集体土地16.5394公顷。
拟征地土地范围:该项目位于张家湾镇施园村,具体四至:东至凉水河,南至施园南街,西至施园南街,北至施园街。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施园村征地补偿费共计7442.73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需将施园村136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56名;超转人员65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5名。劳动力费用约3360万元(60万元/人)、超转人员费用约39000万元(600万元/人),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4236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张家湾村
为实施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一片区项目(一期)拟征收张家湾镇张湾镇村集体土地0.4420公顷。
拟征地土地范围:该项目位于张家湾镇张湾镇村,具体四至:东至凉水河,南至施园南街,西至施园南街,北至施园街。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张湾镇村征地补偿费共计198.90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需将张湾镇村4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2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0名。劳动力费用约120万元(60万元/人)、超转人员费用约1200万元(600万元/人),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132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