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宁法院李俊法庭,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却因当事人的“误解”引起了一段曲折却暖心的小插曲。


袁某与李某本是亲戚,十余年前李某因资金周转从袁某手中借走十万余元,此后迟迟未还。无奈之下,袁某来到李俊法庭提起诉讼,考虑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庭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法庭工作人员联系到李某后,李某却因自己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害怕来到法院会被拘留为由拒绝参加庭前调解,于是,法庭迅速将此案予以立案,并通过邮寄方式向袁某送达了立案材料。

就在法庭准备按程序推进案件时,原告袁某却突然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而立案缴费期限日益临近,若袁某未按时缴费,案件将按撤诉处理。为避免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更让群众“少跑路”,法庭工作人员决定登门走访。

按照诉状地址,工作人员在袁某家中见到了本人。原来,近期频繁的反诈宣传让袁某对法院邮寄材料产生了警惕,误以为是诈骗信息,便将材料原封不动锁进了储物柜,索性不再理会。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耐心向袁某解释法院办案流程,详细说明当事人配合诉讼的法律义务,一番释法析理终于解开了他的心结。袁某不仅签收了法律文书,更对法庭主动上门、贴心服务的工作态度连声致谢。

从“误解拒收”到“握手言谢”,这场持续48小时的“寻人记”,是基层法庭日常工作的切片,也是基层法庭切实让群众少跑路,少疑惑的务实举措。下一步,永宁法院李俊法庭将继续把“让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更接地气的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法官提醒】收到法院法律文书时,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司法程序有严格规范,法院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汇款,切勿因警惕诈骗而错过维权时机。

来源:永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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