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日,通川法院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虚假申报、拒不申报财产行为。

执行震慑显成效 主动履行免处罚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依法向罗某送达了申报财产令,但被执行人罗某未在指定期限内报告财产。法院“执行110”迅速出动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罗某带回法院后,仍拒不配合,通川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最终被执行人罗某迫于执行威慑力,选择主动履行全部案款一万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法院解除了对罗某的拘留措施。




拒不申报财产 拘留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告知陈某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但陈某经法院多次催告后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执行110”连夜查找并强制传唤其至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专项行动成果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川法院严厉打击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共出动干警40余人次,查找被执行人22人次,传唤被执行人17人次,作出拘留决定5人次,当场履行完毕17件,执行到位59.17万元。


下一步,通川法院将持续推进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促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用足用好限高、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力,形成“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必将受到法律惩罚”的舆论氛围。

供稿 | 执行局

审核 | 任蛟

复审 | 王浠臣

签发 | 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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