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唐山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我家孩子是七年级学生,昨天在班上买瓶水被老师误会没给钱挨骂,晚上我打电话解释,没说几句挂断,加微信不通过。我咨询过了,只想要个说法:
1、某中学2000多学生的学校,不应该免费提供饮用水吗?
2、商店10元24瓶的水,进货也就8元,每瓶0.33元,卖给学生1元,孩子每个星期25元零花钱基本买瓶水喝,允许这样做吗?
3、这笔钱是学校的收入吗?用于哪方面了?有监督吗?收支明细公开了吗”的问题。
唐山市委对网民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亮甲店中学学生饮用水分两部分供应,一是学校热水房提供可饮用热水,并为各班配备暖壶,学生可免费饮用。
二是由各班级自愿购买矿泉水,学生饮用瓶装水的折损、账目和现金等情况由班干部负责,有盈余后用于本班组织集体活动和表彰先进学生发放奖品等。
经亮甲店中学研究决定,在继续免费提供热水的基础上,将瓶装饮用水降到0.66元每瓶的价格,学生可自愿购买。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