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3个上至舅爷、岳父、舅舅、叔叔、表叔下至亲弟、表弟、老乡跟着这个“聪明年轻人”混的均被判刑了

法律专家:化肥产业链条长,管理职责分散,条块管理缺少相关法规,对造假者增加监管和打击难度

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王瑞 张胜利 谷蒙蒙)农药、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而网上购物因具有价格优惠、送货上门等优势,也为农民选购农资提供了便利。然而每到农民要集中大量采购化肥等农资的春耕时节,却往往也是假冒伪劣化肥案件高发易发期,有些黑心商家,专挑春耕这个时候“割韭菜”。

农资是粮食的“粮食”。守住粮食安全,就是端牢14亿人的饭碗——这不仅是选择,更是必答题!

2025年3月24日,经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生产、销售假化肥的河南省鹿邑县无业人员黄明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2025年4月16日,其余13名同案人被另案处理后,黄明的舅爷闫亮、岳父时龙、舅舅、叔叔、表叔、亲弟、表弟、老乡等13人也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10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或者缓刑,并处40万至5万不等罚金。

这起特大假化肥案的办理,正是新密市检察院践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注脚。正如办案检察官王红涛所言:“守护好每粒种子的成长环境,就是守护人民的饭碗安全。”

发现“商机”的行家

“老板说过,白天生产的时候不能开门,前面窗户也被封住了,更不能跟人乱说生产情况。”如此隐蔽的生产环境,发生在新密市曲梁镇柿园村的一处民房。

现年32岁的黄明系河南省鹿邑县无业人员,其父亲黄森(化名)在商丘经营着一家化肥店,还是某知名品牌化肥的县级代理商,自幼耳濡目染的黄明对化肥的成分、价格、生产技术等都十分了解,算是半个行家里手。2021年3月,28岁的黄明在某化工原料商贸城工作时发现,化工原料“硫酸镁”和化肥“磷酸二氢钾”外观十分相似,但价格却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一。利益驱动下,黄明萌生了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想法,伙同亲戚黄勇、李南做起了生产、销售假化肥的生意。

“我认识一个人,从他那里可以买到正品化肥的包装袋,然后我再把买来的化工原料按比例混合搅拌后倒进正品的袋子里。”

凭借着此模式,黄明的“生意”越做越大。先后开设6家淘宝和拼多多店铺,上架了多款假化肥产品,销售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听闻黄明赚到钱了,其他亲戚们如其闫亮、岳父时龙、舅舅、叔叔、表叔、亲弟、表弟等13人也都加入到卖假化肥的团队中。至此,以黄明为首的14人家族犯罪团伙成立。由黄明负责提供制假原料和制作方法,其余人共同生产,并在各自的网店售卖,黄明向其他成员收取成本费用。

“没有效果”的假化肥引得事发

“像这种20公斤装的磷酸二氢钾农资站要卖到400元,这个网店里只要200元,所以我就买了。但是用了没有效果。”

2023年7月,在多起被害人反映后,公安机关锁定了黄明的假化肥网店,并在线下捣毁了生产窝点。经检测,黄明等人生产、销售的化肥中有12种不符合国家标准。黄明经营的6家拼多多、淘宝店铺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2566574.24元。其余13名成员名下网店销售不合格化肥共计6276090.82元。2023年7月14日至7月27日,黄明等1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关键节点,新密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红涛秉持“高质效”的办案理念,开启了一场穿透表象的真相探求。他和办案团队经过对卷宗材料的精细化梳理和“三查三看”工作法——查犯罪构成要件对应证据,看是否存在合理怀疑;查言词证据逻辑链条,看是否存在矛盾漏洞;查客观性证据印证关系,看是否形成完整闭环,将案件审查推向纵深。

在核查黄明涉案金额时,王红涛发现一个特殊细节:其网店存在16余万元的某知名品牌化肥销售记录。经调取该品牌授权书、及物流溯源信息,确认黄明之父黄森确系正规代理商,不排除黄明代卖的可能性。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严格区分合法经营与违法犯罪界限,对该部分金额予以剔除。这一认定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

对于主从犯认定这一关键问题,王红涛构建了“三维论证模型”:从犯意发起维度,黄明最早接触化工原料市场,主动提出“化工原料充当农用化肥”的犯罪构思;从组织控制维度,其掌握核心生产技术,制定“原料配比手册”,统一调配制假资源;从利益分配维度,通过收取“原料费”、指定物流渠道等方式形成犯罪闭环。综上,应当认定其为主犯。经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密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上述14人判处15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或者缓刑,并处罚金5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

筑牢粮食安全法治屏障

案件虽然办结,但新密市检察院并未止步于个案办理。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办案团队发现涉案假化肥的原料采购、物流运输、资金结算等环节存在异常:化工原料供应商在明知购买方无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仍持续供应硫酸镁等原料;快递网点长期为无证经营网店提供“代发”服务;电商平台对农资类店铺资质审核存在形式化倾向。这些暴露在司法程序中的监管盲区,成为开展类案研判的重点。

“虽然本案已办结,但必须穿透式审视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为此,该院专门召开涉案领域风险研判会,组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法律政策研究等部门骨干,对办理的农资犯罪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假化肥案件普遍存在“原料供应-生产加工-平台销售”全链条违法特征。对此,该院在案件总结报告中特别标注了“行刑衔接”要点,为后续监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该院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农产品领域行刑衔接规范性文件出台,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打击合力。

“这些假化肥外包装仿真度极高,连经销商都难辨真伪。”新密市城关镇乡村建设办负责人高晓菊指着扣押样品介绍,当前农资造假呈现“技术化”“网络化”“跨区域化”新特点。

“购买种子、化肥,要认准商标,看清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千万不要图便宜购买三无商品,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市监局举报……”4月22日,新密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同步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已覆盖全市15个乡镇,检察官们通过普法讲座提醒农民朋友在选购化肥时应保持警惕,帮助农户掌握“三看一闻”鉴别法:看包装标识、看颗粒均匀度、看溶解性,闻是否有刺鼻气味,有效从消费者端口避免假化肥侵害,对于异常低价或通过非正规渠道推销的产品要特别留意,遇到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检察官们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农业、农村、农民是国家的根本,农资的优劣关系到农民一年的收成好坏,也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河南作为产粮大省,新密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农资安全,持续紧盯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关键节点,坚决以检察履职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晨说。

如何让网购农资不再“坑农”?

在农业生产的广袤领域中,化肥犹如滋养土地的“营养剂”,为农作物的茁壮成长提供着关键支持。那么,为何假化肥在市场上能畅销,而真化肥却卖不动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认为,当前我国肥料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够规范。正规肥料企业的生产成本较高,因此价格也相对较高,导致其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相比之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成本极低,销售价格远低于正规产品,从而在价格上具有显著优势。

“此外农民对于真假化肥的辨别能力相对较弱,同时,相关部门对于假冒伪劣肥料产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亦显不足,也为假肥料提供了可乘之机。”张建成说,长期以来,我国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方法和制度。如2021年颁布了《种子法》、2022年新的《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实施。与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均有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同,化肥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法规。因化肥属于产业链条较长的农资产品,其从原材料,到生产、销售,最终到终端使用环节,管理职责分属于多个部门。条块管理又缺少相关法规,加之网络线上农资具有跨地域销售、网络销售等特点,对农资打假、监管和执法也带来监管和打击难题。希望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更有效地遏制此类违法行为,保护农民权益及粮食安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据了解,不久前,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2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中专门提到规范网络销售农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销售农药等农资的管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销售种子行为。

有了七部委规定,今后,对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和全程追溯体系将不断完善,会有效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张建成说。

那么,该如何识别和辨别假肥料、假农药及假劣种子呢?检察官王红涛提醒:

1.购买种子要“四看”:

一看:种子的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包装袋上是否标注有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测日期、质量保证期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

二看:种子的大小、色泽、粒型、粒色等性状,来判断种子的纯度。如果种子差距较小,且很近似,多属纯度较高。

三看:种子的保存质量,如有霉变、虫蛀、颜色变暗,说明种子可能已变质,发芽率不会太高,不能购买。

四看:扫描标签二维码是否显示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等信息,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是否与包装袋上标注的一致。

2.购买化肥要“三看”:

一看包装:国家对肥料外包装的材料、规格和封口强度都有明确规定,凡是包装袋材质差,易破损的,可能就有产品质量问题。

二看标识:国家对肥料的标识作了强制规定,必须用规范汉字标明产品名称、等级、养分名称及含量、执行标准、净重(净质量)、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电话等。对于复混肥料和叶面肥料,还应有相应的使用说明。

三看实物:过磷酸钙(或称“过钙”)外观为灰色、灰白色、浅黄色等疏松粉状物,掰开块状物,可见其中有许多细小的气孔,俗称“蜂窝眼”。而复混肥料外观为圆颗粒状、条状或片状,因生产的原料不同而色泽不同,主要是白灰色、灰黑色。

3.购买农药要“两看、一对比、一扫描”:

一看产品外观:农药质量问题,或因贮存保管不当,产品的外观与剂型不符,发生变化的,说明农药质量有问题,可能造成农药减效、变质或失效。

二看产品标签:查看标签上的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判断产品是否属于合法产品,以及产品标签的使用范围、注意事项、宣传用语、产品性能等,是否有虚假暗示,可以获得产品中是否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等信息。

对比产品价格: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农药,价格会有差异。选购农药时不仅要看农药的单价,还应对比有效成分含量、包装重量等。一般情况下,不要购买价格与同类产品存在很大差异的农药,价格明显低于同类产品的,假冒可能性较大。

手机扫描包装标签二维码:合格产品通过扫描二维码应当能够识别显示农药名称、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标签二维码应具有唯一性,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如果二维码的单元识别代码相同,则为假农药。

如果买到假种子、农药、化肥等该怎么办?建议购买农资的时候做好以下操作:

1.留包装,存样品;

2.买商品,开发票;

3.拍照片、求鉴定。

一旦发现购买的农资出现假冒伪劣质量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逐步维权:

1.与经销商协商;

2.通过12316等进行投诉举报;

3.直接找当地的农业执法部门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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