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人口流动往往反映出社会变革的深层动力。当我们回望15至17世纪的世界,会发现在地理位置相距遥远的中国与英国,竟同时面临着大规模的流民问题。这一时期,明朝政府与都铎王朝各自采取了不同的应对措施,而这些政策背后,是两个社会根本性质的差异。本文将通过比较这两个古老文明对流民问题的处理方式,揭示出不同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对人口流动的影响。

流民潮的起因:两种不同的土地制度变革

在15至17世纪,中国和英国都出现了大规模的流民现象,尽管两国具体情况不同,但都与各自的土地制度有着密切关系。


英国的流民问题,主要源于封建制度的解体和圈地运动的进行。14世纪末以前,英国是典型的封建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国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开始瓦解。原本的农奴通过"折算制"获得一定程度的人身解放,成为独立小农,而封建领主对农民的"保护"义务也相应解除,农民的世袭份地不再受保障。

15世纪末起,由于毛纺织工业的兴起,羊毛价格上涨,养羊业成为获利丰厚的行业。新兴资产阶级利用圈地和暴力手段大量侵占农民的土地,把耕地变为牧场。农民被迫离开土地,流浪他乡。

同时,国内随后由于城市及工业的发展增加了对农产品的需求,要求以集中经营为基础的大规模种植农作物,部分被圈占的土地被租赁给大租佃农场主进行集约经营。这种租佃农场主通过改进耕作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从而排挤了越来越多的农民。


相比之下,明代中国的流民问题则有着不同的起因。明朝初期大肆兼并农民土地,是造成流民问题的重要原因。土地兼并、赋役、下至百官,通过贿赂、奏讼、投献等手段,掠夺农民土地。

景泰二年(1451年)贵戚庄田一人兼并官民田地达一万六千多顷。景泰、天顺、成化三朝,贵族奏讨土地成风,这三朝《实录》中记载贵族奏讨土地成由皇帝赐给土地的下旨百起。土地兼并导致大量农民失去生存基础,被迫离开故土,流浪他乡。


正是通过以上手段,贵族巧取豪夺等,农民土地大量被兼并,处于无立锥之地,被迫离乡背井,流浪他乡。

流民的流向比较:城市与乡村的不同选择

两国流民的流向有着显著差异。英国的流民大多流向城市,而中国的流民则呈现出多元化的流向。

圈地运动后的英国流民大多是涌向伦敦等大城市。如前所述,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伦敦流民人口竟占该城人口总数的1/4以上。中世纪发展起来的城市在流民云集的地方。

但英国城市的接纳能力有限,产业革命尚未到来,城市和工业发展不能将这些过剩人口吸收,两个过程如此不协调,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大批的流动人口。这导致了大量流民无处可去,只能沦为流浪者和乞丐。


中国明代的流民流向则更为复杂多样。根据当时的明江南巡抚周忱对该地区的流民趋向作了一个总结,他认为主要有七种,即:大户包庇、豪匠雇佣、船居浮荡、军队牵引、屯营隐占、邻境散置和僧道诱引。

此外,明代流民还有以下几种典型流向:

  1. 移居贫山或人多地少的边疆地区(如赣南、闽西棚民及东北、云南等地流民)

  1. 为贵族庄田包佃,沦为依附农(如魏内阁庄田、各地豪强庄田都吸收有大量的流民)

  1. 就食邻境(如山西、陕西流民就食河南)

  1. 入山采矿(如福建叶宗留、邓茂七集团)

  1. 涌入城市,充当佣工(如商品经济发达的苏松太地区、南京等地)

  1. 下海谋生,充当海盗(如嘉靖以后的王直、吴平、林道乾、林凤等海盗集团)

从上述比较可以看出,明代中国的流民流向比英国复杂得多,即使是同一地区,流民的去向也各异。中国的地域广阔和多样的生态环境为流民提供了更多选择,而英国由于国土面积有限,流民主要只能涌向城市或港口。

政府的应对政策:控制与转化的差异

面对浩浩荡荡的流民浪潮,当时的中英两国统治阶级都采取了各种措施,以期能够解决这一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生产发展的问题。但是,由于双方在社会性质上的明显差异,在解决的方法上也就大相径庭。

英国都铎王朝为了制止流民,做了多方努力。较早主要是订立血腥立法来惩治,并试图禁止圈地来减少流民,以后则发展出一整套济贫制度,并加强对流民的管理和疏导。

惩治流民的法律开始于亨利七世时代,随后,血腥立法对越来越严格。1597年,著名哲学家培根在国会会议上发表演说,认为圈地运动是产生流民的根源,他提出禁止圈地的法案。尽管反圈地法不断发出,但自始至终未被认真执行过。


随着流民问题的严重化,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英国政府不得不逐步建立一套济贫制度,以减少流民、缓和矛盾。伊丽莎白女王确立了济贫法(该法一直实行到1834年),通过征收济贫税、设置贫民院,推行教区安置制等来减少流民。

英国政府最终认识到对流民的惩治和救济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流民问题的根本解决在于发展非农产业,吸收过剩人口。因此,伴随着向近代化的迈进,英国通过大力鼓励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迫使大量流民成为雇佣工人。

与此相对,明朝政府的流民政策则具有更多强制性色彩。其中包括"流民复业令"、"禁止隐占人口田地令"、"敕罪令"等。其后,明宪宗又颁行了《大敕天下谕》,对流民作出更大让步;同时,明政府也曾经试图对贵族兼并土地采取措施,如颁布了《逃奴投献禁例》,规定藩王占地的数目等;对于那些流民集团,明政府则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或招抚之,让其返乡,或就地附籍之,或就地镇压之,武力遣返。

然而,明王朝的流民政策知未给其带来预期的效果,对统治秩序作用有限的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产生流民的封建性根源,流民回籍后不堪封建重负,仍然逃逸;而武力镇压则更激起流民的反抗,最终酿成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大火。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英国政府逐渐从单纯惩治流民,转向建立系统的济贫制度,最终认识到必须通过发展工商业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明朝政府则始终在封建制度框架内寻求对策,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招抚措施,但并未触及封建土地制度这一根本问题,导致流民问题不断恶化,最终引发了农民起义。

流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比较

流民问题及其解决对中英双方的社会经济发展也起了截然不同的效果。

尽管英国最初由于流民泛滥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但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变革的必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及资本主义农业的兴起最终消化了大量的流动劳动力。这使得英国的流民问题逐渐得到实质性解决。

流民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自由劳动力,同时也为其所生产的生活资料提供了购买者,流民这种消极的因素被非常有效地转化为地转化为资本主义工农业发展的积极因素,这些都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从长远来看,英国通过资本主义工农业为流民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使得流民问题的解决又有利于本国的近代化进程。


而明代中国尽管也处于封建社会的末期,但作为封建势力的代表者——明王朝统治阶级,仍在尽力维持封建制度苟延残喘的局面。他们所采取的解决流民的各项措施,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强的封建性,最终使流民问题变得日趋恶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总体而言,15-17世纪的中英流民问题反映了两国社会转型的不同路径。英国在这一时期开始了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虽然过程充满了血与泪,但最终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中国则陷入了封建社会的危机,但由于缺乏突破性的社会变革,未能及时实现社会转型,导致现代化进程相对滞后。

结语

通过对15-17世纪中英两国流民问题的比较研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虽然两国在同一历史时期都面临流民问题,但由于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不同,其处理方式和最终结果也大相径庭。

英国通过血腥立法、济贫制度和发展工商业的方式,逐步将流民转化为工业劳动力,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则固守封建体制,虽采取了一些缓和措施,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终导致农民大起义。

这一历史比较告诉我们,面对重大社会问题,能否突破旧有体制的束缚,采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解决方案,往往决定了一个国家能否顺利实现社会转型与现代化。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对于我们理解不同社会形态的变迁规律,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资料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798,470页。

  1. Asa Briggs《A social history of England》(1987)

  1. 陈叔平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5月版,第139页。

  1. Kenneth o. Morgan (1984)《The Oxford Illustrated History of Britain》,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297-298页。

  1. 《明史》,《王宪宗传》。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