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南淑彦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巧解执行困局,既为农资经销商保住经营“火种”,又让百万元货款“落袋为安”,全力守护春耕黄金期。

“法官,他们正在仓库出货!会不会再转移资产?那我的128万元就打水漂了!”3月18日,轩某忧心忡忡地走进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着急地说道。

原来,轩某长期合作的农资公司竟在此次收款后,迟迟未交付货物。更令他心惊的是,被告公司疑似正在转移资产。面临着钱货两空的轩某,决定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经过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迅速裁定,对被告采取保全措施。

正值春耕农忙,农资销售进入旺季,若按常规程序冻结账户、查封仓库,被告企业将面临供应链断裂危机,经营将受到严重冲击。但稍有迟疑,原告百万元货款随时可能化作泡影。

法理与情理之间,如何妥善办理这起案件?面对这一棘手状况,执行法官苏召没有丝毫犹豫,决定带着执行团队,协同原告,奔赴300公里外的奎屯,先去工厂开展执行调解工作,找到一个能兼顾双方权益的好办法。

3月20日,苏召一行在奎屯涉案仓库前,没有立即贴上封条,而是掏出计算器,帮助被告先算清这笔经营账:“贵公司待执行订单128万元,若现在启动保全查封,货物交易就会受到影响;如先分期偿还一部分,剩余款项定期还,这样既能留住客户,还能为贵公司经营争取到生机,你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听着法官的分析,被告陷入深思,立刻还款,资金实在周转不过来;如果被查封,经营又陷入困境。

经过反复思考,被告郑重承诺:“法官,目前我只能拿出100万元,今天就转账,剩余28万元,4月14日前一定结清,请再给我们一个机会!”看到被告拿出了诚意,原告轩某说道:“法官,我愿意给他们宽限期,企业生产经营都不容易,希望以后还能有合作的机会。”

就这样,这场春日执行“突击战”顺利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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