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耕农忙时节到来,群众出行需求增多,不少人选择三轮摩托车代步。然而,部分群众存在认知误区,将三轮摩托车视作 “万能车”,认为其既能拉货又能载人。但实际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近日,孝义公安交警在梧西路 15 公里 100 米处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斗内违法搭载 2 名乘客,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完全暴露在无任何防护的状态下。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对驾驶员进行检查。

经核查,驾驶员郭某强不仅未取得驾驶资格,还同时存在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面对询问,郭某强解释道:“我们三人一起干活,收工后急着去吃饭,为图方便就让他们坐在车斗里。”

针对郭某强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其及乘坐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郭某强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多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吕梁公安交警温馨提醒:三轮车不是“万能车”,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侥幸,在此我们呼吁,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三轮车时,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严禁载人,谨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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